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索比光伏网为您提供专项资金相关内容,让您快速了解专项资金最新资讯信息。关于专项资金更多相关信息,可关注索比光伏网。

浙江:到2025年风光装机规模突破40GW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3-09-12 08:23:27

、省统计局)(二)加强政策支持。结合“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支持新能源制造业核心区、协同区积极揭榜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攻坚任务,揭榜成功的给予财政专项资金激励。开展“四走进”“十链百

江苏: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04 13:44:49

,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制定本政策措施。一、提振和扩大消费(一)提升城乡消费服务水平。2023年新增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专项活动。精心举办
等系列活动。2023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高效顺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到2025年实现县(市)和涉农市辖区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或快递产业园区全覆盖,50%以上的乡镇建有

江苏:研究海上“能源岛”建设可行性 探索海上风光融合发展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30 09:46:56

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的引领支撑作用,省财政统筹省级产业类财政专项资金和2024-2026年新增安排预算资金,重点支持海洋产业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以及海洋渔业、海洋

1.92亿!上海公示2023首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来源:上海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8-23 12:58:44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低碳转型,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20版)》,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
2023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拨付资金的核实确认工作。经市电力公司统计、申请,并委托市节能减排中心评估核实,将13644个项目纳入2023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草案)。21日

国务院: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绿证交易和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4 10:29:52

度(十七)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通过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加大对外资标志性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使用,加大重点产业链引资服务力度。支持各地区在法定

江西:到2026年新能源产业链营收力争达7000亿元,光伏产业链力争达2500亿元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12 09:16:03

。1.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树牢“项目为王”理念,不断完善项目服务机制,强化对储备的拟建和在建重大项目的调度服务,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持续扩大先进产能。用好用足省级工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
,推动新能源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统筹利用各级专项资金,以生产制造环节为重点,支持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等示范项目建设,推动企业加快提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五)构建产业生态。1.提升关键

浙江临海市:大力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建设来源: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08-03 10:55:09

年,联盛化学入选省级专项资金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获得160万省级专项财政资金支持。(五)引导企业引进新技术新方式降低能耗。一是强化双碳技术对接。积极对接高校院所,推动碳技术研发应用

华东、华南和中部地区BIPV项目全面推进|多种应用场景,晶彩无止境来源:投稿 发布时间:2023-08-01 15:16:19

BIPV的扶持政策。2022年11月,上海印发的《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中明确规定, 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奖励标准高于常规光伏项目。2021年11月,西安发布的《西安市

上海杨浦区:光伏电站奖励800元/ kW,单项目最高200万来源:北杨浦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8-01 14:53:09

能源结构优化,参照《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规范〔2022〕14号),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金来源)本办法所涉及的扶持资金按年度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第三条
:表1 第二次奖励资金发放标准表对已获得本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奖励的户用光伏项目给予1:1配套奖励。(二)对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根据实际产生的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度电奖励,奖励期5年

上海杨浦区:光伏电站项目奖励标准为800元/千瓦 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来源:杨浦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7-31 21:58:34

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进一步推动本区光伏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参照《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规范〔2022〕14号
项目并网日期起算),根据持续运行2年的光伏年均发电量规模(年均发电量/光伏装机规模)进行发放,发放标准如下:表1 第二次奖励资金发放标准表对已获得本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奖励的户用光伏项目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