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拍卖行受委托,定于2026年7月15日10时-16日10时在【京东网http:/paimai.jd.com】,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放置于河北省武安市贺进镇贺进西街村、贺进北街村的41项光伏电站设备(原武安市贺进镇2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设备),详见附件一《设备清单》,首次拍卖起拍价格:人民币14,286,786.00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捌万陆仟柒佰捌拾陆元整)。
瑕疵声明:
1、委托拍卖的光伏电站设备于2016年启用,自2018年停止运行至今且目前未并网发电,部分光伏组件及支架因违法占地问题已拆除,部分设备已有损坏、部分室外设备出现漏油、生锈情况,整体维护保养状况较差。部分设备仍在违法占地,设备存在被没收处理和可能被没收处理的情况(详见附件二)。
2、光伏电站设备因涉及占用武安市圣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原租赁土地事宜,存在欠付租金、未支付占地使用费情况及土地权利人要求拆除并搬离设备的风险和后果,设备占用土地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欠付租金、违约金、未支付的占地使用费、迟延支付费用的利息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设备占用原租赁土地的后续租赁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土地权利人协商。设备违法占地的土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原有因违法占地产生的罚款等)。
4、设备以现状处置,设备品牌、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性能、外观、结构、质量、配套、瑕疵、运行历史、存放场地环境等全部实际状态均以交接时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自行尽调,委托人对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做担保,也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拍卖人已披露的信息仅为已知信息,竞买人应自行尽调;有意者可亲自前往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数量、质量及上述瑕疵”等事由主张解除合同或降价。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竞拍保证金150万元(人民币),请意向竞买人事先准备好相应资金,和资质审核材料(截止至拍卖开始前即2026年7月15日10时前,须将签字确认的《拍卖公告》,《网络竞拍须知》及《标的现场踏勘承诺书》上传京东平台),待拍卖人资质审核通过后,竞买人才可以提交竞买保证金办理竞拍手续。请尽量提前办理竞拍手续,以免耽误竞拍。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7月20日15时前将标的成交款、拍卖佣金1%(按成交价收取),存到【辽宁省拍卖行】指定账户,账户名:辽宁省拍卖行,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账号:1249 0234 9710 601。
3.标的成交后,买受人自行承担【京东网】服务费(拍卖成交价0.2%)。
4.《设备清单》明细及数量仅作为意向竞买人初步参考,不作为成交后的交接依据,因标的长期露天存放,部分标的及零部件有缺失、缺损的情况,最终交接实物及状态以交接时间点的实物现状为准,请各位意向竞买人做好实地踏勘。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交接时标的现状有数量、质量等瑕疵而毁约,也不得以交接时质量、数量等瑕疵而提出减少标的成交价格或补足质量、数量。
5.部分光伏电站设施设备仍在违法占地(基站亦属违法占地),请意向竞买人购买前务必向当地国土机关、财政局等国家机关咨询、了解和确认41项光伏电站设施设备的违法占地情形及处罚处理情形,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相应的查处结果,并拆除搬离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光伏电站设施设备。
6.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提前了解和确认租金缴纳、欠缴、土地租赁、占地及占地使用费相关事宜,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费用。
7.买受人自行提取标的并做好一切善后工作,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标的提取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交割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如有拍卖标的须修复,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拆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程作业,在此过程中如发生作业、交通伤害等事故而引发的一切民事、刑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拆运过程中如造成不在拍卖范围内的财物损坏需照价赔偿。
8.本次拍卖的设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含所有税费)及标的物涉及的全部陈欠费用、罚金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预展时间:公示日起至拍卖日前(踏勘请电话预约并携带踏勘申请表及身份证件)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 13889183289 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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