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京能国际北京房山区卫蓝综合能源项目光伏板块顺利完成备案,标志着该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该光伏项目是卫蓝新能源工业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地固态电池生产配套的核心绿色供能模块。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卫蓝新能源生产基地,光伏总装机容量2.6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投运后年均生产清洁绿色电能约265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1.9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5.31万吨。项目建成后,将与园区冷热源能源站、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多能互补、协同运行,同步联动园区机房系统升级优化,着力打造绿色节能、智能管控的高效机房,全面降低园区用能成本与碳排放,提升园区能源自给率与绿色发展水平,助力业主高标准打造绿色工厂。
此次项目的成功备案,是京能国际深耕工业综合能源服务、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的重要实践。下一步,公司将持续优化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体系,为高端制造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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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公司推进新能源场站“无人值守”转型,建成覆盖118座场站、14吉瓦的省域集控系统,实现100%集中监控。通过AI巡检、无人机识别、智慧运维等数智手段,劳动生产率提升43.28%,运维成本降60%,故障识别准确率超98%,为“双碳”目标提供可复制的智慧能源实践样板。
云南楚雄州发改委近日重新启动大地基光伏发电项目的市场化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装机容量6.5万千瓦,位于楚雄市(东经101.1428°、北纬24.9143°),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此前在首轮配置中因无市场主体报名而流标,现依据《能源法》及云南省多项新能源管理政策文件,依法依规重启配置程序,旨在优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推动项目有序开发与加快投产。公告明确了报名资格条件(包括独立法人资质、良好信用记录、禁止联合体及关联方重复参与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8日)、申报截止时间(7月15日17:30)及评审规则(少于三家报名则不予评审)。配置工作由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托组织实施。(199字)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湖北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18日公布2026年度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共纳入59个项目,总装机容量483.6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49个(407.1万千瓦)、光伏项目10个(76.5万千瓦)。这批项目须严格落实电源侧储能与新能源项目一体化设计、核准、建设及同步投运要求,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和并网友好性。各地发改委需强化统筹协调与安全监管,保障项目按期投产;仙桃市、天门市还需加快配套储能设施建设,支撑本地新能源消纳。同时,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须加快推进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高效办理接网手续,确保源网协同发展。
内蒙古鄂托克旗正式启动2026年9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其中包含6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和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该项目依据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能源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由旗能源局牵头、纪委监委派驻组监督、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优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强调“因地制宜、就近接入、就地消纳”,鼓励与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嘎查村、校园等零碳场景深度融合。申报企业须具备开发实力与良好信用,严格履行建设时限(光伏12个月内投产、风电18个月内投产),严禁倒卖指标。评审将综合评估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前期进展、乡村振兴贡献及设备先进性等维度,择优确定开发主体,结果经旗政府确认后报市能源局复核批复。
云南省普洱市启动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工作,涉及白沙河与景迈机场两个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36.56兆瓦,总投资约6.01亿元。其中,白沙河项目位于镇沅县,装机110兆瓦,投资估算4.84亿元;景迈机场项目位于澜沧县,装机26.56兆瓦,投资估算1.17亿元。两项目均要求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优选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由社会投资人承担全部资金筹措、建设管理、招投标、并网接入、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工作,并自负项目建设及运营的全部费用与风险。
富士康(鸿海科技集团)与全球投资机构布鲁克菲尔德(Brookfield)达成战略合作,拟在越南联合开发总装机容量达1吉瓦的风光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项目,涵盖风电、光伏及电池储能系统。该项目旨在为富士康在越南的生产基地及其本地供应链提供长期、稳定、高性价比的清洁电力支持。作为全球领先的电子制造服务商,富士康在该领域市占率超40%,并为苹果等国际品牌供货。双方将通过长期购电协议(PPA)保障电力消纳,并共同负责项目投资与资产运营管理。合作亦反映出在越南政府政策推动下,当地企业对可靠可再生能源需求持续上升的趋势。(199字)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于6月3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旨在落实能源强区战略、推进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明确2026年全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总规模为550万千瓦,其中风电480万千瓦、光伏70万千瓦,按地域分:中卫市260.5万千瓦(含光伏60万千瓦)、吴忠市145.3万千瓦(含光伏10万千瓦)、固原市100万千瓦、银川市与石嘴山市各18万千瓦风电、宁东基地8.2万千瓦风电。方案规范了项目竞配、复核与审批全流程,强调用地合规、电网接入可行及生态保护要求,并提出推动风光储一体化、风光同场开发、集约用地及应用先进风电技术等举措,目标是确保项目在2027—2028年建成并网。(199字)
云南省能源主管部门于2026年6月印发《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明确本批共274个新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2094.43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118个(1111.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156个(982.935万千瓦)。方案围绕支撑能源安全与绿色低碳转型目标,提出六方面要求:一是规范程序、加快落地,明确光伏项目须1年内开工、风电项目1年内核准;二是推动源网荷储融合及绿电制氢等新业态,推广“光伏+”立体开发与火电联营模式;三是强化全周期调度监测与动态管理;四是严守生态红线和安全生产底线;五是破除地方保护,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六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源分配与建设过程依法合规。(199字)
2026年1至4月,内蒙古等14个省份陆续完成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指标分配,总规模达43.474GW,其中风电27.2GW、光伏8.75GW,另有7.52GW未明确风光类型。在企业获配情况中,大唐集团(含联合体)以4.785GW位居首位;华能集团、华电集团、中广核及蒙能集团(含联合体)均获得超2GW指标。所有联合体中标项目规模统一计入牵头单位。该批指标分配反映了当前新能源开发资源向大型央企及地方能源集团集中的趋势,也为后续项目建设与并网提供了基础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