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来了!多个电力用户,不得是居民/农电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26-05-20 08:48:39

5月18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有序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据光伏能源圈梳理,该文件是国家能源局在2026年4月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将于近期发布”后,首个省级文件中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的具体规定,堪称政策破冰,为后续各地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提供了借鉴和启示,更是对国家能源局650号文的重要补充和延伸。

要点如下:

一、绿电直连定义

绿电直连分为单一用户绿电直连、多用户绿电直连。

单一用户绿电直连:按照国家650号文要求,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和生物质发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专用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的模式。

多用户绿电直连: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和生物质发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负荷)供给绿电,实现供给电量清晰溯源和分配的模式。涉及的多个电力用户,应分布在清晰、连续的地理边界范围内,须为不同法人实体,且不包含居民或农业电力用户。现阶段,我省多用户绿电直连原则上在国家级和省级零碳园区开展。

二、电源及负荷类型

电源和负荷类型方面,现阶段重点支持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项目,开展并网型绿电直连业务。离网型项目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开展单一用户绿电直连。存量的单一负荷需在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可利用周边新能源,探索开展存量单一负荷的绿电直连。

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零碳园区,可就近利用周边新能源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

三、项目投资建设

1、单一用户绿电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作为主责单位,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项目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

项目电源和负荷不是同一投资主体的,应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明确电力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运行、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协议需在项目申报前完成。

2、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

应明确独立的项目主体作为主责单位,项目主体应为明确的独立法人,原则上由电源与负荷方成立合资公司投资,或由其中一方单独投资,以园区为模式的项目可由园区管委会或第三方机构(不含运营输电网的公共电网企业)投资、统筹协调。项目专用线路、变电设施、储能及运营平台等原则上由项目主体投资建设。

绿电直连项目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规模计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能源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相关规划管理、备案等要求参照650号文执行。

三、源荷匹配

绿电直连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所有用户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另外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项目新能源利用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全省公网新能源利用率平均水平。现阶段暂不限制源荷接线距离,原则上需满足项目经济可行性要求。

绿电直连新建项目应按照整体化方案统一建设、同步投产。若单个负荷分年达产、或多个负荷无法同期投产,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结合项目负荷投产时序匹配新能源、配套储能等设施建设规模。

四、计量结算

绿电直连项目以项目与公共电网的接入点作为计量、结算参考点,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进行结算。项目需按照650号文要求规范配置计量装置,其中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应具备分表计量条件,由电网企业在项目内部各发电、厂用电、并网、内部各用户、储能等关口安装符合相关标准和有关部门认可的双向分时计量装置。禁止绕越各电能计量装置用电。项目内部各主体之间的交易电量及上网电量,需按照绿电绿证交易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费用缴纳

绿电直连项目按项目整体结算相关费用。

其中,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主体应与内部电源、负荷签订长期协议,明确代理交易模式和价格结算机制,并结合外部市场价格变化、负荷实际调节能力等因素定期协商调整。鼓励项目主体及其内部电源、负荷在长期协议基础上,根据内部主体申报的源荷调节能力及事前确定的补偿标准,探索开展有利于实时自平衡的内部交易,促进源荷协同运行,保障项目交换功率不超过接入容量。

原文如下: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605/20/50023236.html
责任编辑:肖舟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吉林省首批10个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公布来源: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6-24 18:27:29

吉林省于2026年6月18日公布首批10个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均由现有产业园区内的“园中园”构成,建设周期为2026至2030年。此举系落实《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具体行动,旨在到2030年建成约10个省级零碳园区。通知明确要求属地市级发改、工信、能源等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压实园区建设主体责任,重点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强化能耗管理、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并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建管运一体化模式。同时强调在资金、要素、技术、金融及绿电直供(如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建立跟踪调度与验收评估机制,确保建设实效。建成后将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陕西绿电直连新政(陕发改能新能源〔2026〕801号)解读:全国首个省级多用户配套文件落地,分布式光伏迎新机遇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23 23:13:59

2026年6月1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6〕801号)。——"全国首个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文件"。索比光伏网对801号文进行了系统梳理,综合政策原文、国家相关文件,形成这份深度报告,覆盖:从650号到688号再到801号的政策演进全链条、陕西在国家框架基础上做的五项关键细化、陕西率先落地背后的三重矛盾分析、企业和园区可重点关注的三类申报机会、申报时间表与实操避坑提示。

曲江签约零碳园区项目:光伏+储能+绿电直连,构建绿色能源体系来源:韶关曲江 发布时间:2026-06-22 10:10:24

曲江区与欣旺达签约共建韶关曲江零碳园区,首创“源网荷储云一体化”模式,布局分布式光伏、绿电直连、110kV变电站、重卡充电站、储能及能源管理平台,实现高比例绿电直供与碳排放深度削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节点标杆零碳园区。

中国华电×河北省:推动绿电直连、算电协同等合作来源:中国华电 发布时间:2026-06-18 15:03:34

6月15日,中国华电集团与河北省政府在廊坊举行会谈,双方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就深化央地合作达成共识。中国华电表示将全力支持河北新型能源强省建设,重点推进清洁能源开发、装备制造、电力消纳,并探索绿电直连、算电协同等能源与数字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助力构建多元互补的能源产业格局。河北省政府强调正紧抓重大战略机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欢迎华电等优质企业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加大投资布局。此次会谈以廊坊经洽会为纽带,旨在推动务实合作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迈进,共同服务“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发展目标。(198字)

内蒙古:绿电直连已批复63.21GW,已建成10.32GW!来源: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官方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6-06-18 14:54:41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在绿电直连领域的创新实践与阶段性成果。作为全国首个开展绿电直连试点的省份,内蒙古聚焦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与就地消纳,构建了“风光储一体化、源网荷储协同”的特色模式。截至当前,全区已批复绿电直连及相关市场化项目152个,总装机达6321万千瓦;建成项目66个,装机1032万千瓦,年底还将新增274万千瓦。项目覆盖锂电池材料、电解铝、数据中心、零碳园区等多个高载能领域,并通过专线直供、跨盟市源荷配对、审批权限下放等机制优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省级实操方案。其经验已被纳入国家新政,推动绿电直连由单用户向多用户共享升级。

陕西绿电直连:分布式光伏,可集中汇流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15 17:02:57

本文介绍了陕西省发改委于6月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该政策旨在规范和促进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明确以“以荷定源”为原则,要求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占总可用发电量)和30%(占总用电量),2030年前提升至35%;并网型项目年上网电量原则上不超总发电量的20%,消纳困难时段禁止反送电。政策支持三类负荷侧主体(新增负荷、压减煤/气自备电厂的存量负荷、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型企业)开展单用户或多用户绿电直连,并鼓励分布式光伏通过集中汇流方式接入。电源侧允许在建、新建及符合条件的存量新能源项目(含已并网项目)经变更手续后转为绿电直连配套电源,试点涵盖零碳园区接入、重点新建项目配套等四类模式。项目须电源与负荷同步投产,原则上2029年底前建成,由市级部门初审后于7月31日前统一申报。(199字)

发改能源〔2026〕688号文深度解读:绿电直连"一对多"来了,分布式光伏消纳迎重大突破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11 10:47:36

索比光伏网对688号文进行了逐条解析,覆盖:688号文 vs 650号文完整对比、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的真实边界与操作路径、五类光伏项目受益程度分级评估、主责单位的能力要求与谁适合做、谁接不住、 政策局限与5条投资风险提示。

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01 17:43:37

《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国家关于多用户绿电直连和新能源就近消纳的政策要求,规范自治区内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工商业用户直接供电的开发与管理。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适用对象涵盖算力设施、氢基绿色燃料、出口导向型降碳企业、国家级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零碳园区、自贸区及部分高载能行业等八大类负荷主体。文件突出“以荷定源”原则,强化源荷匹配、规划统筹与安全运行,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30%(2030年前提升至35%),并细化项目申报、投资模式、计量交易、绿电溯源及价格机制等全流程管理要求,推动绿电高效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协同发展。(199字)

新疆公示160MW绿电直连项目来源:新疆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26 09:30:07

新疆公示首批两个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总装机容量160兆瓦(风电40兆瓦、光伏120兆瓦),分别位于哈密市伊吾县和克拉玛依市云计算产业园区,均面向数据中心负荷。项目采用并网型“一对多”直连模式,通过专用线路将新能源电力直接供给多个用户,突破传统“点对点”限制,提升消纳效率与投资灵活性。建成后年消纳绿电约2.63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7.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1.3万吨,有力支撑算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和区域“双碳”目标实现。此举系落实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最新政策的先行实践,后续新疆将持续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落地与经验推广。

新能源装机规划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新政策落地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6-05-26 09:15:15

本文介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的《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绿电直连政策由“单一用户专属”升级为“多主体普惠共享”。政策明确支持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工业园区、出口企业、零碳园区等多元用户集群供电,实现电量溯源与精准分配。为强化就近消纳导向,文件设定并网项目年上网电量不超总发电量20%的硬性约束,避免挤占公共电网资源。同时,鼓励通过柔性负荷聚合、储能配置和集控管理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并允许用户间协商调整购售电协议,增强运行灵活性。目前全国已审批99个绿电直连项目,装机达3405万千瓦。该模式正推动绿电消费从个体行为转向园区化、集群化,助力“双碳”目标与产业绿色转型。(199字)

专家解读文章︱面向“十五五”的绿电要素重塑 多主体直连的政策演进与机制破局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5-25 17:55:21

本文解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发布的《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88号),系统阐释绿电直连模式从“单用户1.0”向“多用户2.0”升级的战略意义与制度创新。文章指出,在“十五五”绿色转型与新质生产力培育背景下,多用户绿电直连通过物理连通多个发电主体与用电主体,构建源网荷储协同的区域绿色用能生态。其核心突破体现在四方面:拓展适用范围与投资主体,强化产业适配性;优化电源负荷时序匹配与分时段绿电分配算法,提升溯源精度;强制双向分时计量,筑牢多主体互信基础;建立内部契约、渐进式市场参与及责任共担机制,完善协同治理。该制度升维为新能源就近消纳、降本增效及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