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国31个省(区、市)的规划建议已全部亮相,其中,内蒙古、重庆、贵州、青海、浙江、安徽、海南、上海、云南、福建、黑龙江等多个省份已经正式印发十五五规划纲要。我们一起来看看!
华北地区
北京
北京——《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落实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深化碳市场建设,保障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平稳运行。优化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规模,加强光伏、地热等本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发展氢能等清洁能源,扩大绿电进京规模,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和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水平。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能配套设施。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
天津
天津——《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制定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推动能源、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向民间资本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授信增信制度。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优化油气、电力、供热等骨干管网布局,加力建设风电、光伏发电、氢能等新型能源基础设施。
河北
河北——《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制定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优化提升传统产业。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延伸绿色化工产业链条,支持重点产业基地加快发展。推动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加快建设新型能源强省,稳固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保障能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稳步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持续提升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占比,加快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加强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设施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建设零碳工厂。
山西
山西——《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大力推动能源转型。加快能源生产方式转型。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联动,推动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合理开发利用煤层气,配套发展氢能、甲醇全产业链,稳步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发展。推动新能源集成融合,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前瞻布局发展能源互联网,加快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开发建设,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
加快能源消费方式转型。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快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节能环保综合改造,鼓励采用工业余热、热电联产等方式及地热、光热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使用。做强“绿色能源+”和绿电新优势,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制造、+交易、+认证、+金融”等模式,加快建设绿电产业园区、零碳工厂和园区。
内蒙古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内蒙古 “十五五” 规划纲要将新能源发展作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核心抓手,锚定 “由能源大区向能源强区转变” 的核心目标。
规划明确到 “十五五” 末,全区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 3.25 亿千瓦,持续保持全国领跑地位。重点推进库布其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 / 南部基地、腾格里沙漠东南部基地、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基地,以及蒙电送江苏、送安徽等跨省外送配套新能源基地建设;同步推进呼伦贝尔沙地、浑善达克沙地、科尔沁沙地等新能源基地前期储备工作,谋划推动 “绿电进京” 等新一批沙戈荒基地纳入国家规划。
加强分布式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稳步推进农林生物质、沼气能发电,实现风光为主、多能并举的多元化开发模式。
东北地区
黑龙江
黑龙江——《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要将新能源发展作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如期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的核心抓手,明确落实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力争到 “十五五” 末新能源装机总规模突破 8000 万千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省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 70%。规划聚焦风光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打造哈大齐绥新能源产业带、东部新能源产业集群、黑河绿电消纳区三大核心发展载体,统筹集中式新能源基地与分布式能源协同发展,实施 “乡村驭风行动” 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同步布局抽水蓄能电站与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夯实新能源发展的调峰配套基础。
吉林
吉林——《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制定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新医药、新一代光电信息、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推动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做强绿电、绿氢、氢基化工和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进一步扩大“绿电直连”规模。
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稳步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持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大力发展风、光等新能源,加快抽水蓄能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布局建设,扩大境外能源引进规模,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
辽宁
辽宁——《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制定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塑造清洁能源新优势。加快建设风光火核储一体化能源基地,逐步建立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的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煤电改造升级和散煤替代。完善风电、光伏规划布局,安全有序推动徐大堡、庄河等核电项目建设,加快清原等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积极布局新型储能,打造海上风电、沿海核电、辽西风光、储能等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
华东地区
上海
上海——《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将新能源及绿色低碳纳入六大新兴支柱产业,以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为核心,锚定到 2030 年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 40% 左右的核心目标,打造 4 个千万千瓦级绿电基地,力争光伏、风电总装机规模双双突破千万千瓦,重点推进 “光伏 +” 专项工程、深远海海上风电与海上光伏规模化开发,同时加快 “蒙电入沪” 项目落地,新建千万千瓦级市外风光基地,通过市内集约开发与市外跨区域合作双向发力锁定绿电资源。
规划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抓手推进新能源全链条发展,实施煤电 “先立后改” 升级专项行动,强化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大力推动虚拟电厂落地与中长时储能规模化应用;同时以场景赋能产业升级,重点突破绿色制氢装备、新型储能、高端光伏系统集成等核心赛道,布局城市级双碳转型、工业深度脱碳、远海综合开发等示范场景,推动新能源与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深度融合,力争 “十五五” 末期能源装备产业产值突破 5000 亿元。
江苏
江苏——《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煤电由基础保障性电源向支撑调节性电源转变,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氢能、深远海风电,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强化能源储备调节,增强区外大规模受入、区内大范围灵活配置和分布式电源就近消纳能力,提升绿电持续稳定供应能力。
浙江
浙江——《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可靠的新型能源体系为核心目标,明确 “十五五” 期间新增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 75%,锚定到规划末期风电装机突破 3000 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 9000 万千瓦的核心任务。
规划重点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加快推进嵊泗、苍南等省管海域风电项目建设,谋划深远海风电项目并建成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同时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进光伏全域开发,探索海上风光同场示范,协同发展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
安徽
安徽——《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新能源及绿色低碳纳入全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以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核心主线,锚定 “十五五” 末实现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绝大部分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核心目标,统筹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与多元利用。规划重点推进皖北、沿江区域风电资源集约开发,在无法复垦的采煤沉陷区谋划实施集中式光伏项目,全域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同步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多元化利用,布局绿色氢氨醇、生物航煤等可再生能源非电化利用项目,打造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发展模式。
福建
福建——《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协同推进 “风光储氢核” 一体化发展为核心主线,锚定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 30% 以上、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核心目标,全力打造我国重要的新能源先进制造基地、技术创新高地和应用推广高地。规划以海上风电为开发核心,有序建设福州、漳州、宁德等近海海上风电项目,探索闽南海上风电基地示范化开发与深远海风电布局,同步全域推进光伏高效开发与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利用,持续扩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能力。
江西
江西——《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一产一策”巩固提升电子信息、新能源、航空制造等新兴产业优势地位,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产业,持续壮大低空经济,着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
支持宜春、上饶、新余、赣州等地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支持建设昌吉赣电子信息产业带。
围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一批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项目,推动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
山东
山东——《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加快能源、交通、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实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加快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改造,建设国家级、省级零碳工厂和园区。
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高水平建设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区,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和消纳水平,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坚持风光核等多能并重,加快核电、海上风电、风光储输一体化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进地热能、氢能、绿色液体燃料等多元利用。加快建设绿电产业园,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扩大绿电、绿证交易规模,打造一批区域性能源与产业协同创新发展样板。完善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
华中地区
湖北
湖北——《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以就地就近消纳为主推动风光发电资源高效利用,深化水电绿色改造,打造长江中游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拓展绿电入鄂通道,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建设,增强电力汇集、储存、调节功能,打造全国重要电力调蓄中心。
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快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湖南
湖南——《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持先立后破,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统筹推进氢能、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电改造升级和散煤替代。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推进水电站老旧机组替换,提升小水电站统筹调度水平,挖掘水资源潜能。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大力发展能源装备产业。
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能力。
河南
河南——《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制定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设综合能源体系。加快推动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序推动能源市场建设,打造区域性能源枢纽。加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港澳台资金、省外资金,聚焦新能源、高端制造、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开展精准招商。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施风、光、地热、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协同开发,建设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无废企业。加快城乡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推广清洁运输。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发展绿色消费。
华南地区
广东
广东——《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加快新能源、新材料、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着力构建源网荷储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源强省。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引入省外清洁电力,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电改造升级。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
广西
广西——《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加快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安全保障区,大力推动跨省跨区域电力互济通道建设,积极参与跨境能源合作通道建设。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
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加大支持绿电直连,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坚持风光水核多能并举、源网荷储一体化推进。推动新能源集成发展,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积极发展新型储能,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建设,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进煤电改造升级。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构建绿色低碳能源消费体系。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能源行动。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积极推进与东盟能源合作。
海南
海南——《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锚定国家清洁能源岛和新型电力系统省级示范区建设核心定位,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为主线,明确到 “十五五” 末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全岛新增用电需求基本由清洁能源发电满足。规划重点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加快近海项目落地、谋划深远海示范项目与风光同场开发,全域推进分布式光伏、渔光互补等项目建设,协同发展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打造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供给体系。
西南地区
重庆
重庆——《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为核心主线,锚定到 “十五五” 末新能源装机达到 1100 万千瓦、力争全社会新增用电量主要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的核心目标,深入推进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和分布式光伏全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多能互补融合发展,同时加快建设新疆若羌送电川渝等跨省输电通道,谋划西藏、青海等地新增入渝输电通道,力争到 2030 年跨省电力入渝能力突破 2600 万千瓦,持续扩大清洁电力供给规模。
规划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夯实新能源消纳与安全保供双重支撑,加快云阳建全等 4 座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布局固态半固态电池、长时储能等多元新型储能技术与项目,培育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新兴应用场景,提升电网对高比例新能源的接纳调控能力;产业层面重点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之都,布局氢能全产业链发展与高效光伏、储能电池等能源电子产业,推动新能源与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
四川
四川——《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汽车、核医疗、激光装备、增材制造等新兴产业。
科学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清洁能源强省。打造“三江”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大力推动新能源发展,加快实施调节性电源建设,加快推动甘孜、阿坝、攀西特高压交流工程,建强省内各级输配电网。推进陇电、疆电入川等跨省通道建设,实施西南立体枢纽电网工程。发展新型储能
贵州
贵州——《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建设新型综合能源产业集群、打造西南区域电力枢纽的核心定位,锚定到 2030 年全省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 6500 万千瓦、占发电总装机比重达 45% 以上的核心目标,推动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重点建设毕节、黔西南等 4 个千万千瓦级综合能源基地,推进黔北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黔中光伏走廊建设,统筹集中式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与分布式能源就地利用,探索低风速发电与 “光伏 +” 多元融合模式;同时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夯实新能源消纳支撑,有序推进抽水蓄能与新型储能布局,坚持 “源网荷储” 一体化发展虚拟电厂、绿电直连等新模式,积极引入西北清洁电力入黔,推动电网由 “送端型” 向 “枢纽型” 转变,提升高比例新能源接纳调控能力。
云南
云南——《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锚定国家清洁能源基地、绿色能源强省建设核心定位,以构建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体系为主线,明确到 2030 年全省电力装机超 2 亿千瓦,“十五五” 期间新增新能源装机 5000 万千瓦以上,期末新能源装机突破 1.1 亿千瓦、占电源总装机比重接近 50%,力争新增用电需求以清洁电量为主。规划重点打造金沙江、澜沧江、红河流域三大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统筹集中式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与分布式能源就地利用,推进干热河谷、石漠化、废弃矿区等 “光伏 +” 生态治理项目,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形成多能互补、全域协同的清洁能源开发格局。
西藏
西藏——《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十五五” 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指出,培育壮大主导支柱产业。重点发展特色农牧业、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绿色矿业等主导支柱产业,打造区域经济增长强引擎。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系统推进相关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配合推进雅下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统筹推进重点流域水电规划开发,加强水风光等清洁能源领域科研攻关,培育清洁能源装备产业集群。稳步集约发展新型储能,促进清洁能源与新型储能一体化发展。加快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西北地区
陕西
陕西——《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做强做优现代能源产业集群。坚持“稳控转”,稳住能源生产基本盘,推动化石能源利用更多向化工原料转变、能源供给更多向清洁能源转变、能源资本运作更多向培育非能产业转变。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以清洁高效煤电为支撑的转换利用体系,统筹推进新能源供给比重提高、就地消纳和外送。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加强陕甘青等跨省电力互济工程谋划和建设。优化省内能源通道布局,加力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
甘肃
甘肃——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建设超大型风光电基地,推进“源网荷储制”协同布局、一体发展,壮大风电、光伏、光热、氢能、储能装备和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加强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本地高比例消纳协同,实施“新能源+”行动,开发“绿电+”应用场景,引导先进制造业、现代高载能产业向能源资源富集地区集聚。大力发展绿电直供,规划建设一批绿电直连项目,推广虚拟电厂、微电网、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新型用能模式,建设零碳工厂、零碳园区。
青海
宁夏
宁夏——《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质扩量清洁能源产业,推动全产业链发展,一体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和装备制造,建设国家大型绿色低碳清洁能源基地。推进新能源高效协同发展。统筹推进特色优势产业绿电园区、新能源外送基地和通道建设,持续扩大新能源开发规模,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坚持电与非电并重,推动新能源从单一电力消纳向多能综合利用转变,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提升重点产业绿电消费比例,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
新疆
新疆——《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新能源发展作为打造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的核心抓手,锚定到 2030 年全区新能源装机突破 2.5 亿千瓦、新增用电需求主要由新能源发电满足的核心目标,构建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体系。规划以塔克拉玛干、古尔班通古特、库姆塔格三大沙漠 “沙戈荒” 风光大基地为核心抓手,总规划装机 1.2 亿千瓦,配套规模化储能设施,统筹集中式新能源基地与分布式能源协同发展,打造哈密、吐鲁番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示范基地,同步推进风光制氢、绿氢绿氨醇一体化项目布局。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603/30/5002090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