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东方新能,证券代码:002310)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拟通过全资控股的新能企管中心以现金 27,558.55 万元收购两项优质新能源资产,加速推进新能源业务战略布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改变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标的包含两部分:一是以 1,410 万元通过天津交易集团摘牌收购海城锐海 100% 股权,二是以 26,148.55 万元收购电投瑞享 80% 股权,交易对方分别为锐电投资有限公司与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海城锐海:专注分散式风电业务,拥有辽宁海城 41MW 风电项目,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4,418.58 万元,净利润 276.05 万元,核心资产为 16 项土地使用权及配套风电机组设备。
电投瑞享:作为新能源投资运营平台,业务覆盖分布式光伏与集中式风电,旗下拥有 30 家子公司,并网装机容量达 774.85MW(含光伏 678.95MW、风电 95.90MW),2024 年营业收入 23,107.97 万元,净利润 1,269.34 万元。

国家电投通过全资控股 “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成为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百瑞信托”)的控股股东。而百瑞信托作为受托人,通过 “百瑞绿享 7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全额出资设立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 “电投瑞享”),直接持有电投瑞享 100% 股权,是电投瑞享的唯一股东。
所以,电投瑞享并非国家电投直接持股的一级或二级子公司,而是通过信托计划设立的新能源项目运营主体。
根据交易报告书披露,电投瑞享在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运营,国家电投未直接干预其日常经营决策,本次东方新能收购电投瑞享 80% 股权的交易中,交易对方百瑞信托与国家电投均未认定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603/12/500195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