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电力市场改革方向 夯实电力中长期市场根基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 柳惠波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以下简称《基本规则》),作为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此次规则的发布既是对前期电力市场化改革实践的系统总结,更是立足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推动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此次《基本规则》的发布,恰逢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从“试点示范”向“全面落地”深化过渡的关键阶段,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资源配置、保障能源安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一、勾勒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的“新蓝图”
《基本规则》以“统一框架定方向、灵活机制提效能、多元主体激活力、各方协同守底线”为核心脉络,强化了与电力市场“1+6”基本规则体系的系统性衔接,明确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市场注册、交易组织、交易结算、信息披露等工作,技术支持系统应实现统一平台架构、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核心功能、统一交互规范。
二、筑牢电力市场平稳运行的“新机制”
电力中长期交易是电力市场的核心组成部分,承担着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锁定市场主体预期的基础功能。规则构建“多年、年度、月度、月内”全周期交易体系,明确数年、年度交易定期开市并探索连续开市,月内交易原则按日开市;推广分时段交易、带电力曲线签约,要求现货运行地区时段不少于24个,新机制实现了“长周期稳预期”与“短周期调偏差”的有效衔接。
三、激活多元主体能源转型的“新引擎”
《基本规则》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市场成员范围,明确提出新型经营主体定义,厘清新型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区分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市场体系,对新型主体参与中长期交易的路径作出明确指引,打破了传统市场主体的参与壁垒,有利于通过市场价格信号激发各类资源调节潜力,为海量分布式光伏、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兴业态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开启各类市场品种协同的“新模式”
《基本规则》聚焦各类市场品种衔接,明确跨电网经营区中长期交易、跨省跨区中长期交易、省内中长期交易的组织主体、组织原则、价格机制等内容,明确跨省跨区绿电交易、省内绿电交易的参与对象、组织方式、结算原则等内容,强调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在组织时序、价格限值、结算流程等方面的有序衔接。
五、展望:推动落地见效,贡献江苏先进经验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用电大省和能源转型先行区,以改革创新破难题、促发展、增红利,以“走在前、做示范”的实干担当,持续推进主体多元、竞争有序、规范运作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构建。目前,江苏已建成全国最大省级电力市场,2025年最高负荷达15658万千瓦,市场经营主体突破18万家,全年预计省内交易规模5200亿千瓦时,绿电交易量220亿千瓦时,省内市场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大幅提升。《基本规则》的颁布,既解决了前期市场运行中存在的共性难题,也为破解江苏电力市场发展的个性化难题提供了根本遵循。
下一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将以《基本规则》发布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部署和江苏省相关工作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江苏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助力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转型、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国电力市场建设贡献江苏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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