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ST天龙(300029)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5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56,210.40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满足第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接受关联方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本次现金捐赠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关于对公司的财务影响需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2025年度净资产能否转正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目前,公司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未消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5条“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公告为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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