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均发布提示函,对经营主体发出风险提示!
两个交易中心均提到以下两种乱象,对用户危害特别大:
1)售电公司以“超低固定价”签约,一旦市场涨价,出现恶意“跑路”毁约!用户不得不接受价格高的保底电价!
2)售电公司业务人员诱导用电户授权其保管电力交易平台账号密码,代替用电户签合同,存在阴阳合同、操纵价格等风险。
1、江苏
《江苏电力零售市场2026年签约风险提示》(原文见附件)中提到,
部分售电公司以违背市场常理的“超低固定价”诱导签约电力用户。若2026年受上述因素影响电价上涨,售电公司极易亏损导致“超低固定价”合同无法正常履约,倒逼用户重新调价,甚至恶意“跑路”毁约,用户被迫转由保底售电公司承接,按照国家规定保底电价将远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建议电力用户关注当前批发市场中长期、现货交易价格水平,非必要不签订100%电量的固定价格套餐,优先选择一半以上电量签订“比例分成”“价格浮动”等两类套餐,与批发市场实现有效传导,降低零售合同履约风险。
部分售电业务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诱导电力用户授权其办理、保管CA或电子营业执照,诱导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保管电力交易平台账号密码,存在阴阳合同、操纵价格等风险。
2、广东
《关于规范开展广东电力市场2026年交易签约的提示》(原文见附件)中提到,
各经营主体不得串通报价、哄抬价格及扰乱市场秩序,不得与居间商、物业公司等共谋签订异常高价合同。
不得以低于市场价格下限的“超低价”或“退费返利”等方式诱导电力用户签约。
各经营主体不得索要电力用户账号、密码及电子签章认证信息签订违背电力用户真实意愿的合同;不得在批发市场价格上涨时恶意“跑路”毁约。
电力用户应综合考虑信用等级、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等多方面因素选择售电公司,并直接对接开展零售交易,切勿通过居间商等第三方签订合同。
电力用户不应轻易授权公司以外人员在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有关身份识别资料、对公账户中的验证码等不应告知他人。
江苏的提示函




广东的提示函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11/17/5001266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