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能源局11月7日前,将相关文件报送至省能源局。
根据文件,各市能源局
1)要充分考虑申报企业已有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初选出取得土地预审手续和电网意见、以及具备土地预审手续办理条件(项目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项目。
2)获得年度开发建设指标的项目,申报单位和运营单位须为同一主体,严禁在建设期和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擅自转让。
原文如下: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10/24/5001096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