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新疆和田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暂停招标公告发布,公告中未提及暂停招标的具体原因。值得一提的是,8月8日该项目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人为和田中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159000万元。据了解,该项目原计划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环塔边缘阻击战标号9号地块,新建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规模50万千瓦,同步开展治沙面积1.5万亩,并建设相关附属工程。计划开工:总承包计划工期:10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含有冬休期)。
暂停!新疆500MW光伏治沙项目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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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在老挝推进的纳磨50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该项目位于老挝乌多姆赛省纳磨县,额定装机容量500MW(安装容量630.37MWp),涵盖光伏发电场区、50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及对侧变电站接入工程等全部建设内容。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与监造、建筑安装、系统调试、并网验收、移交生产及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全过程工作。中国能建湖南省电力设计院与云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以1.997元/瓦的报价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暂定于2026年9月30日开工,2027年9月30日完工。
晋能控股天镇500MW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EPC总承包1标段)于9月15日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单价为3.42元/瓦。项目位于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规划建设交流侧装机500MW光伏电站、不低于500MWp的直流侧光伏容量,以及不低于1500MWh的储能系统,并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EPC承包范围涵盖前期手续协助、征租地协调(不含部分核心用地费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与主辅材采购、建安施工、并网调试、专项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管理等全过程工作。工期要求光伏发电区于2026年12月31日前并网,全容量并网不晚于2027年6月30日。
新疆发改委于9月14日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旨在应对近期频发的新能源领域诈骗案件。公告指出,不法分子常以“内部指标”“特批绿色通道”“涉密项目不可查”等话术,伪造备案文件,骗取保证金、居间费等款项。为此,自治区明确:所有新能源项目必须通过全国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统一备案,备案证真伪可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微信小程序扫码核验——扫描备案证左下角二维码,信息一致方为有效;不一致或无数据则属虚假凭证。公告还梳理了五类典型诈骗手法,包括虚构涉密审批、收取指标协调费、承诺兜底补贴、伪造招标文件及非法转让未备案项目,并提醒企业、个人及金融机构在合作前务必完成备案查验,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发改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于8月25日发布老挝纳磨500MW光伏项目南片区光伏组件采购招标公告。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0MW(安装容量630.37MWp),划分为北、南两个片区,其中南片区拟采用HJT或TOPCon技术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招标容量为343.09MWp,要求投标人仅选择HJT-725Wp或TOPCon-725Wp中的一种型号投标。项目共建设158个光伏方阵,交货地点为老挝纳磨项目现场,实行车板交货,由买方负责卸货。投标人须承担组件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开箱检验、安装指导、调试试运、性能验收及质保期内运维等全周期工作。根据特许权协议,光伏组件进口老挝可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新疆自治区发改委与能源局近日印发第五批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清单,共包含3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59万千瓦(其中风电89万千瓦、光伏70万千瓦),重点服务于煤化工、电解铝和纺织制造三大高载能及外向型产业。项目分别布局在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采用“绿电直连”模式,建成后年均可消纳绿色电力约29.8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9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41万吨。此举旨在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节能降碳,促进清洁能源就地转化。此前,新疆已分批推进多处绿电直连示范项目,如哈密伊吾算力示范区和克拉玛依云计算园区项目。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强化统筹协调,加快项目核准、建设与电网接入,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建设,并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助力新疆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与开放优势,服务国家“双碳”战略。(199字)
本文介绍了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政府控制资源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招标因投标人异议而暂停的事件。该项目总装机容量83.081MWp,拟利用全区14个街道/镇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等公共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及管理人员须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完成资质与人员信息录入并提供截图,但多家潜在投标人反馈:电力行业设计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因平台审核范围限制无法录入或办理更新,且主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导致无法满足形式要件。招标人于8月19日发布公告,确认暂停全部招标活动。该事件折射出新能源项目在跨行业资质管理与地方信用平台衔接中存在的系统性梗阻。
8月18日,华能灌云500MW海上光伏项目(G1-2区)正式完成备案。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依托现有海上风电用海海域建设,规划装机容量500兆瓦,用海面积约700公顷,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7亿千瓦时。作为江苏省首批海上风光同场试点项目之一,该工程与同区域已投决待建的G1-1区400MW海上光伏项目、已并网运行的300MW海上风电项目协同布局,共同构成总规模达1200MW的“海上风光同场”清洁能源基地。此举标志着华能在连云港地区规模化开发海上可再生能源迈出关键一步。
8月18日,华能灌云500兆瓦海上光伏项目(G1-2区)正式完成项目备案。该项目与已通过投资决策待建的G1-1区400兆瓦海上光伏、以及已并网运行的300兆瓦海上风电同处连云港灌云海域,共同构成总规模达1200兆瓦的“海上风光同场”综合能源基地。叠加区域内其他已投产及待建光伏项目,华能江苏公司在连云港的新能源总装机规模接近2000兆瓦。此举不仅强化了公司在该区域的新能源布局优势,也提升了风、光资源协同开发与利用效能。项目推进过程中,华能江苏公司规划部统筹协调,清洁能源分公司与灌云发电公司协同联动,高效完成前期关键工作,标志着“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取得新进展。
8月14日,金达弘景(莎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终止公告,宣布取消原定于次日启动招标的新疆喀什莎车县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采购。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2亿元,全部为自筹资金,拟在3万亩沙化土地上建设100万千瓦光伏发电设施,并配套220千伏升压站;治沙地块编号为21号。项目原划分为两个标段,总投资分别约为8.6亿元和13.6亿元,涵盖方案设计、勘察、采购、施工、验收及质保期内缺陷修复等全过程EPC工作,总工期730日历天。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允许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此次“发布即终止”系因整体采购计划被取消所致。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通知,决定即日起临时暂停全县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工作。此举旨在应对当前光伏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重点包括两类问题:一是不法分子以光伏项目为名实施诈骗,造成群众财产严重损失;二是部分光伏企业存在违法转包、未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问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频发,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暂停范围覆盖全县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受理,恢复时间将根据风险整治情况另行通告。该措施系属阶段性监管举措,以维护群众利益和市场秩序。
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名特70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0MW)EPC招标经历多次调整。该项目最初于5月18日启动招标,但因施工内容调整,5月23日即终止;7月24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明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分光伏场区(直流侧390MWp)和220kV升压站两个标段。8月11日,招标方再次发布变更公告:允许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至2026年8月18日17时,投标及开标时间由8月14日推迟至9月1日。项目由阜平县名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实际控制方为新特能源,计划2026年9月30日开工,2027年9月30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