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36号文承接方案:增量电价0.15-0.262元/kWh、存量0.25-0.262元/kWh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委发布时间:2025-06-25 16:17:41

6月25日,新疆发改委官网发布文章《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助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及《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指出,对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区分补贴项目和平价项目。其中,补贴项目机制电价0.25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其上网电量的30%;平价项目机制电价0.262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其上网电量的50%。

对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按照国家改革要求,机制电价需通过竞价形成;机制电量比例暂为其上网电量的50%。

《方案》提出,增量项目采用边际出清方式、分类型(风电、太阳能)竞价形成机制电价,竞价区间暂定0.150元/千瓦时—0.262元/千瓦时;竞价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由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在自治区价格和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发布年度竞价公告、审核竞价项目资料、组织开展竞价、公示竞价结果等工作。目前,我们正在组织编制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指引,近期即将印发。

《方案》明确,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每月按机制电价开展差价结算,将同类型项目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纳入系统运行费“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费用”科目。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具体编制差价结算细则,负责组织签订差价协议、开展差价电费结算、及时公布结算情况等工作。

原文如下:

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助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新发改能价〔2025〕350号,以下简称《方案》),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方案》包括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在基本原则部分,提出坚持市场化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统筹协调三项原则。在主要任务部分,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确定机制电量规模和电价水平、明确差价结算方式、明确执行期限和退出规则等五项任务。在保障措施部分,提出健全市场交易体系、强化政策协同、压实各方责任、做好跟踪监测等四项措施。

《方案》印发,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现实需要,有利于进一步稳定新能源企业收益预期,助力新能源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指导电网企业做好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和差价电费结算,确保《方案》平稳落地实施。

《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新发改能价〔2025〕350号,以下简称《方案》)。日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推进能源等领域价格改革,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2025年1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简称“136号文件”),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要求各省在2025年底前出台并实施具体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方案》包括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在基本原则部分,提出坚持市场化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统筹协调三项原则。在主要任务部分,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确定机制电量规模和电价水平、明确差价结算方式、明确执行期限和退出规则等五项任务。在保障措施部分,提出健全市场交易体系、强化政策协同、压实各方责任、做好跟踪监测等四项措施。

三、《方案》如何体现与我区原有政策的衔接?

2022年,我区先行推动平价新能源项目进入电力市场,并创新实施了目标上网电价支持政策,即以0.262元/千瓦时为目标价、以市场交易均价为基准,对平价新能源项目市场化电量实施差价补贴。此次贯彻落实136号文件,突出做好新老政策衔接,《方案》在机制电量规模上,补贴项目衔接原优先电量、平价项目按照新老政策支持力度不变测算确定,在机制电价水平上,衔接原优先电量上网电价,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四、《方案》提出的机制电量规模、机制电价水平是多少?

对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区分补贴项目和平价项目。其中,补贴项目机制电价0.25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其上网电量的30%;平价项目机制电价0.262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其上网电量的50%。

对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按照国家改革要求,机制电价需通过竞价形成;机制电量比例暂为其上网电量的50%。

五、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如何开展?

《方案》提出,增量项目采用边际出清方式、分类型(风电、太阳能)竞价形成机制电价,竞价区间暂定0.150元/千瓦时—0.262元/千瓦时;竞价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由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在自治区价格和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发布年度竞价公告、审核竞价项目资料、组织开展竞价、公示竞价结果等工作。目前,我们正在组织编制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指引,近期即将印发。

六、机制电量差价结算如何开展?

《方案》明确,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每月按机制电价开展差价结算,将同类型项目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纳入系统运行费“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费用”科目。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具体编制差价结算细则,负责组织签订差价协议、开展差价电费结算、及时公布结算情况等工作。

七、《方案》对推动我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有何积极作用?

《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现实需要,有利于稳定新能源企业收益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助力我区新能源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方案》对完善我区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构建更加高效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6/25/50003376.html
责任编辑:舒雨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新疆:下发1.59GW新能源项目清单!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8-26 08:20:06

新疆自治区发改委与能源局近日印发第五批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清单,共包含3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59万千瓦(其中风电89万千瓦、光伏70万千瓦),重点服务于煤化工、电解铝和纺织制造三大高载能及外向型产业。项目分别布局在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采用“绿电直连”模式,建成后年均可消纳绿色电力约29.8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9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41万吨。此举旨在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节能降碳,促进清洁能源就地转化。此前,新疆已分批推进多处绿电直连示范项目,如哈密伊吾算力示范区和克拉玛依云计算园区项目。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强化统筹协调,加快项目核准、建设与电网接入,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建设,并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助力新疆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与开放优势,服务国家“双碳”战略。(199字)

赣发改价管512号解读|江西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 工商业光伏保留资格与规则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5 14:18:12

赣发改价管〔2026〕512号江西省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版解读,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保留竞价资格,详解60%边际入选门槛、取消履约保函、四可并网要求、延期处罚规则,附申报策略与省际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江西:工商业光伏2027年仍可参与机制电价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20 14:03:56

本文介绍了《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版)》的核心内容,聚焦工商业光伏等新增新能源项目的电价形成机制。细则明确,自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集中式与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不含已明确电价的竞争性配置项目),须通过省级竞价平台参与机制电价竞争;其中,分布式项目可由聚合商统一代理参竞。竞价按技术类型分类组织,采用边际出清方式确定统一机制电价,并设定申报充足率下限以保障充分竞争。机制电量规模综合考虑装机容量、利用小时数及消纳责任权重等因素动态核定,单个项目电量上限与实际并网容量、厂用电率及历史平均利用水平挂钩。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依据投资回收周期设定,起始时间自项目全容量并网次月起算。细则还明确了资质审核、流程公示、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及争议处理等保障机制,自2026年9月19日起施行。(199字)

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版)印发来源:江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0 09:50:05

《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是江西省为落实国家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部署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自2026年9月19日起施行。细则明确,2025年6月1日后全容量并网的集中式与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不含已明确电价的竞争性配置及源网荷储等就近消纳项目),须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机制电量与机制电价。竞价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国网江西电力依托专用平台组织实施,遵循透明、统一、规范原则,覆盖申报、审核、出清、公示、考核全流程。细则细化了并网认定标准、主体资质、分类竞价安排、电量规模核定、价格上下限设定及边际出清规则,并强化投产履约考核、信用管理与争议处理机制,旨在以市场化手段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消纳。(199字)

最高9元/kWh——接入VPP后,工商业储能正在被重新定价来源:投稿 发布时间:2026-08-17 16:52:02

本文介绍了工商业储能通过接入虚拟电厂(VPP)实现价值重构的实践与技术路径。以上海嘉定某光储项目为例,其接入VPP后在需求响应中获得最高4.5元/kWh的结算收益,远超传统峰谷套利收益;依据上海市补贴标准,具备秒级响应能力的系统还可参与最高档无预警调度,对应补贴达9元/kWh。文章重点阐述思格系统如何通过FE高速通信网络、毫秒级EMS决策算法及软硬件协同架构,支撑紧急调度下的精准功率响应,并已在全球37国落地应用。最后指出,在VPP、辅助服务与现货市场逐步开放背景下,AI驱动的能源智能体(SigenAgent)正推动工商业储能从静态设备升级为可自主决策、动态优化的智能资产。

日间过剩、晚峰紧缺:光伏扩容缘何加剧电价两极分化?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发布时间:2026-08-17 09:46:05

本文剖析了2026年夏季欧洲电力市场出现的“光伏大发与高电价并存”这一反常现象。核心在于光伏装机持续扩张加剧了日内供需错配:午间发电高峰叠加低负荷,导致电价大幅走低甚至频繁出现负电价;而傍晚用电高峰时光伏出力归零,叠加风电疲软、核电与燃气机组受高温制约出力下降,以及天然气价格高企,共同推高晚峰电价,形成极端两极分化。这种“鸭子曲线”恶化已从短期天气影响演变为结构性矛盾,致使电价日内价差扩大、市场波动加剧。与此同时,光伏自身收益因集中于低价时段而被稀释,“自我蚕食”效应凸显,各国电价捕获率显著分化。文章指出,问题根源并非光伏发展过快,而是灵活性资源(储能、电网、需求响应、灵活电源)建设严重滞后,系统适配能力不足已成为新能源转型的主要瓶颈。

安徽新版机制电价竞价规则全拆解:申报条件、保函罚则、出清机制、聚合商门槛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06 10:01:00

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2027 年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再纳入机制电价范围,详解风光统一竞价、履约保函规则、聚合商门槛、边际出清机制,附项目收益影响与应对方案,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2.8元/W,新疆塔城150MW光伏项目EPC中标公示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8-04 08:36:39

本文报道了新疆塔城托里县1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七标段的招标进展。此前,该标段因原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施工合同,且擅自将核心施工环节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构成非法分包,被宣布废标。8月3日,该项目重新启动招标并公示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规模为15万千瓦(不含升压站),三家候选单位均报出相同单价——2.8元/瓦。公告未披露具体中标单位名称及后续签约情况,仅明确了统一的中标价格及项目基本范围。

CPIA:光伏参与电力市场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发布时间:2026-07-30 10:04:37

本文聚焦2025年我国光伏全面参与电力市场的政策演进与实践路径。文章系统梳理了国家层面推动电力市场建设的关键政策,包括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速构建、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目标、虚拟电厂顶层设计及辅助服务市场规范化;重点解读《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136号文),阐明光伏从保障性收购转向市场化定价的制度框架,明确存量与增量项目的分类结算机制。同时,分析绿电绿证体系完善进展及跨省绿电交易突破,并结合山东等地实践,指出光伏需以“机制电量”为收益锚点,通过功率预测提升、配储优化等方式应对时间价值与空间价值变化,实现全维度市场参与。

窗口期收紧!安徽征求竞价细则意见,2027 年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无缘机制电价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7-23 09:54:00

安徽省发改委就《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核心是收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参与机制电价的准入窗口。新规明确: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适用该机制;但自2027年1月1日起投产的一般及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将被排除在机制电价执行范围之外,不再享受差价平衡政策,须全部电量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机制电价通过年度竞价分配保障电量,按“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市场均价)”结算,实现收益托底与超额返还。修订还优化了申报、电量管控、履约惩戒等配套规则。意见征集截至2026年8月19日,正式实施后将常态化开展年度竞价。地面电站、风电及户用光伏暂不受此限。(199字)

安徽:新版竞价规则征求意见,工商业光伏2027年起无机制电价来源:安徽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3 08:53:29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能源局联合修订《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旨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基于2025—2026年工商业光伏等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践,对原有细则进行优化完善。核心调整明确:自2027年起,工商业光伏项目将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全面退出保障性电价支持,转向完全市场化交易。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相关单位及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及统一格式的反馈意见表,以确保意见收集规范、有效。(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