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广南县将启动6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模共计460MW,其中150MW光伏项目属于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剩余均为2024年第二批次;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启动一个光伏项目,规模120MW。
根据招标文件,发电项目按照装机的10%配置调节资源,企业可优先通过购买共享储能服务或自建新型储能设施等方式实现。
原文如下:
广南县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公告
一、优选条件
为持续推动我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有序推进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州下达广南县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实际,现就项目优选投资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南县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
2.项目范围:已列入《云南省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规划清单的2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5万千瓦,其中:脚木塘村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7.5万千瓦;贵马村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7.5万千瓦。
三、配置原则
1.公开优选,市场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面向社会公开优选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
2.统筹资源,生态优先。根据资源、电力需求、生态环境等条件,统筹新能源项目与环境保护、土地综合利用的关系,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农村产业发展和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因地制宜建设新能源发电综合利用项目。
3.融合发展,就地消纳。坚持资源开发与产业培育融合发展,融合“新能源发电+乡村振兴+联农带农”模式,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完善配套接网工程建设,力争实现同步并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
4.安全规范,合法合规。严格按照云南省发改委关于集中式光伏备案的要求,提前谋划,加快前期工作,严实安全底线,遵守工程建设标准,确保系统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在推进建设过程中,开发主体履行投资责任,杜绝“转让项目”情况发生。
四、投资开发主体资格要求
综合考虑市场良性竞争、企业新能源开发建设实力以及地方国有企业参与等因素,对申报企业资格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名参加竞配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组织和联合体。
(二)报名参加竞配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为确保市场化配置工作规范有序,同一家集团公司单独参加本轮市场化竞配的,需以集团名义或只能授权一户下属二级公司参与竞配。
(四)本次竞争性配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申报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责任,注明联合体牵头方。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方式申报的,应提供已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协议及双方营业执照。
2.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总资产、资产负债、股东构成、净资产等内容,并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告)。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各方的基本情况。
3.申报企业业绩水平。包括申报企业国内已投运的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并提供截至2024年11月30日前已并网的新能源项目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各方的业绩水平证明材料。
4.一个企业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申报企业代表所属集团参与竞争配置的,在提供企业相关材料时,应同时提供集团授权书,以证明其参与市场化竞争配置身份的唯一性。
5.《优选配置评分表》中每项指标的证明文件材料。
6.关于项目备案/核准、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的承诺。
7.关于所有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因失信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的承诺。
8.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六、配置评分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指标包括企业业绩、企业投融资能力、企业建设管理及运营能力、促进乡村振兴联农带农、对地方财政税收和工业产值的贡献、解决地方就业岗位能力、发挥企业社会责任支持地方发展7个方面。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委托招投标公司组织专家开展第一轮书面优选测评工作,确定排名前4家企业进入第二轮磋商谈判,由县人民政府开展第二轮磋商谈判后,结合第二轮磋商谈判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给予4家企业进行排序,按排序取第一名、第二名确定为本轮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主体,并将优选情况结果上报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审定。
七、设定开工时间和退出机制
1.明确时限要求。依据(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文件要求,确定项目业主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投资开发协议,项目协议签订1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2个月内(剔除开工前置手续办理时间)应实现开工,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12个月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2.建立退出机制。设置新能源项目开发业主经营期限上限,经营期限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确定(自项目投产之日起计算),经营期满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收回开发权,并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确定的优选业主未按约定要求开展建设的,由文山州按规定收回光伏资源项目开发权,原备案机关取消备案,收回开发权和取消备案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指导文山州、广南县进行重新配置。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分前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书香名都601室5楼)。
3.优选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现场获取。
4.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0876—5633908。
九、申报材料的递交
1.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至2025年5月26日上午10:00截止。
2.申报材料递交地点: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书香名都601室5楼)。
3.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申报材料,优选主体、优选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十、优选时间和地点
1.优选时间:同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优选地点:同申报材料递交地点。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和递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企业清晰、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名材料应采用无线胶装成册(一正一副),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申报材料正本、副本一致的盖企业鲜章并提供电子版扫描件1份(采用U盘形式提供,U盘需标识申请企业名称)需单独密封提交。
3.本次优选结果将于优选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南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限内向监督部门提出质疑,监督举报电话:0876-3057614。
十二、联系方式
优选主体: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龙先生
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南秀路开发区(原粮食局)
电 话:0876—3057614
优选代理机构: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络地址: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书香名都601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876—563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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