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获悉,5月7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文件:
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存量新能源项目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后,机制电价水平按国家政策上限执行,统一明确为每千瓦时 0.3949 元(含税);
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新能源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明确机制电量规模、执行期限,通过价格竞争方式确定机制电价水平。
设置申报充足率下限,2025年竞价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5%,核心在于引导新能源充分竞争,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
竞价时按申报价格从低到高确定入选项目,机制电价原则上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不高于竞价上限)。支持分布式光伏企业委托代理商参与竞价工作,初期分布式光伏代理商应参考售电公司相应资质。
2025年竞价工作原则上于6月份组织。
自2026年起竞价工作原则上于前一年10 月份组织。各地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
纳入机制的电量受机制电价保障,相应电量不再参与绿电交易,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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