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ST聆达(SZ:300125)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拟与深圳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关于原购销合同项下没收定金后的呆滞物料处理问题签订《金寨嘉悦呆滞料问题处理协议》。协议约定卖方深圳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将采购及生产的未出货的成品机及呆滞物料无需发货,自行处置,买方金寨嘉悦放弃对该未出货成品机及呆滞物料的所有权,卖方深圳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不再以任何形式向买方提出对未出货的成品机及呆滞物料的任何赔偿费用诉求,买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卖方退还已被没收的定金(101,240,743.37元),买卖双方在原购销合同下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纠纷。
此前,ST聆达子公司金寨嘉悦与深圳捷佳伟创、常州捷佳创于2022年10月31日签订《购销合同书》,约定由深圳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向金寨嘉悦提供货物及车间工艺调试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21,077,000.00元。2024年10月,ST聆达收到深圳捷佳伟创和常州捷佳创联合发起的《提货催告函》,深圳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提出行使合同权利,将没收金寨嘉悦支付的全部定金人民币101,240,743.37元,并声明将保留追索超出定金部分的呆料损失的权利。
ST聆达表示,因公司放弃未出货成品机及呆滞物料的所有权,该笔定金将不再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公司将在前期已确认损失(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确认损失89,593,578.20元)的基础上追加确认 11,647,165.17 元的损失。子公司金寨嘉悦二期TOPCon电池生产项目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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