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分布式光伏年度规划新增2GW、单个最高补贴3000万

来源:四川经信厅发布时间:2025-02-08 14:37:49

近日,四川经信厅、金融委、发改委、科技厅、人社厅、经济局、能源局、通信局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拟规划2025年新增分布式光伏2GW。文件指出,鼓励市(州)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市(州),省级财政按照市(州)实际支出资金的35%给予支持,单个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此外,降低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存量贷款“应延尽延”,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贷款“应贷尽贷”。同时,降低用工成本,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加快推动“三州一市”集中式光伏发电基地、电网通道建设的同时,在成都、绵阳、德阳、乐山、宜宾、达州、广元等电力负荷中心区域,结合电力消纳条件和当地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大力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市政工程光伏,力争2025年底前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200万千瓦以上。

推动“三州一市”依托光伏等资源,实施就近接入主网供电、聚合交易、就地消纳的“绿电聚合供应”新模式,加快布局建设绿色算力设施,支持在盐源县、红原县、康定市等局部区域开展“算力—电力”协同布局。

因地制宜建设光伏通信基站。建设绿色能源产业园区,依托光伏等资源,在“三州一市”地区布局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产业园区,实现新能源就地消纳。建设“光伏+制氢制氨”“光伏+农产品”等“光伏+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

会议通知

为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 与转型升级。在“十四五”收官之年,定于2025年3月13-14日在成都举办四川新能源电力发展大会,汇聚新能源领域代表专家、企业和机构,共同探讨四川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分享技术创新与应用实践,共同探索新能源产业的新机遇和新路径,为推动绿色能源发展,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的能源未来贡献力量。

原文如下: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8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川经信材料〔2025〕1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新能源产业链链长办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市(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光伏制造业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强化用地用工用能等要素保障,推动产业链供需合作和区域协作,“一企一策”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多措并举推动停产企业复工复产、减产企业稳产增产。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四川省能源局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

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光伏产业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的关键产业,也是我省重要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为积极应对当前光伏制造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巩固我省发展优势,推动产业建圈强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着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一)降低用能成本。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鼓励市(州)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市(州),省级财政按照市(州)实际支出资金的35%给予支持,单个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二)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合理降低存量贷款利率。灵活采用展期、无还本续贷、延长还款期限等形式,做好信贷资金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存量贷款“应延尽延”。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贷款“应贷尽贷”。(责任单位:人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降低用工成本。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国家统一部署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二、加快拓展光伏产品示范应用

(四)加快光伏电站建设。在加快推动“三州一市”集中式光伏发电基地、电网通道建设的同时,在成都、绵阳、德阳、乐山、宜宾、达州、广元等电力负荷中心区域,结合电力消纳条件和当地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大力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市政工程光伏、旅游驿站(光风氢氧热多能供应站)发展,简化备案手续,能备尽备、能建快建,力争2025年底前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200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国网四川电力,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五)推动算电融合发展。推动“三州一市”依托光伏等资源,实施就近接入主网供电、聚合交易、就地消纳的“绿电聚合供应”新模式,加快布局建设绿色算力设施,支持在盐源县、红原县、康定市等局部区域开展“算力—电力”协同布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省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攀枝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人民政府〕

(六)因地制宜建设光伏通信基站。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在电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建设光伏储能一体化通信基站,支持对有条件的通信基站进行光储融合化改造,对开展光储融合的5G基站创新应用重点项目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四川通信管理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七)建设绿色能源产业园区。依托光伏等资源,在“三州一市”地区布局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产业园区,实现新能源就地消纳。支持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新增负荷达到一定规模、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新能源资源,推动发用双方实质性联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本地特色和发展实际,建设“光伏+制氢制氨”“光伏+农产品”等“光伏+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攀枝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人民政府)

三、持续提升光伏制造业竞争力

(八)补齐产业短板。全力争取光伏压延玻璃更多产能指标,推动链主企业布局建设光伏组件重大项目,引进培育逆变器、银浆、光储一体化系统等关键配套项目。发挥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作用,联动市(州)以市场化方式投资重大光伏制造业项目。〔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经济合作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四川产业基金〕

(九)强化技术创新。推动链主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高水平组建新能源材料产业创新平台,重点对钙钛矿、碲化镉、XBC电池关键核心技术、重大技术装备等开展产业链协同攻关、中试验证。推动更多光伏制造企业达到国家最新规范条件,成为行业标杆。〔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十)推动绿色制造。推动光伏制造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积极创建绿色工厂、零碳工厂并给予资金支持,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光伏制造企业参与光伏行业绿色低碳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将产品碳足迹核算作为绿色金融服务的重要采信依据。〔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人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办,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5年1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光伏制造业作为绿色低碳产业的代表,既是推动全球能源转型的主要驱动,也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向。我国光伏产业规模持续领跑全球,总产能占世界产能近90%,已成为中国制造和外贸出口的耀眼名片。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光伏制造业发展,明确以光伏制造业作为新能源产业链的核心,协同推动产业链建圈强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光伏产业基地。截至目前,全省已形成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及应用的全产业链布局,通威、协鑫、天合光能等全球前10强的光伏企业已有6家在川投资,多晶硅产量占全国20%,电池片产量占全国六分之一,光伏产品综合产能居全国前3位。

近年来,光伏制造业快速增长,传统光伏企业迅速扩张业务规模的同时,大量跨界企业涌入光伏领域,造成了企业数量的激增和产能规模的膨胀,导致产业进入结构调整期,面临产品供大于求、价格持续内卷、外贸出口受限等阶段性困难,部分企业出现减产停产和亏损裁员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当前光伏产业面临的困难问题,研究出台《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打造具有区域优势的支持政策高地、发展成本洼地,在产业结构调整期帮助企业稳定生产,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我省光伏制造业竞争优势,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起草过程和措施要点

《若干措施》在省政府的统筹安排下,由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合作局、省能源局、四川通信管理局等8部门共同起草。起草过程中,经济和信息化厅就重点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并听取了全省主要光伏制造业企业、发电和应用企业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并经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企业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以企业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与广大企业同心协力、同舟共济,为光伏产业发展提供更肥沃的土壤、开辟更广阔的空间。二是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立足当前光伏产业面临的用能用工成本高、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着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拓展产业发展市场,营造支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三是坚持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核心。加快补齐产业短板,强化产业技术创新,推动绿色制造,切实提升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

三、《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计十条,主要包括着力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加快拓展光伏产品示范应用、持续提升光伏制造业竞争力等3个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着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一是降低用能成本,鼓励市(州)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市(州),省级财政按照市(州)实际支出资金的35%给予支持,单个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二是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合理降低存量贷款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存量贷款“应延尽延”。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贷款“应贷尽贷”。三是降低用工成本,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国家统一部署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加快拓展光伏产品示范应用。一是加快光伏电站建设,加快推动“三州一市”集中式光伏发电基地、电网通道建设的同时,大力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市政工程光伏、旅游驿站发展,力争2025年底前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200万千瓦以上。二是推动算电融合发展,实施就近接入主网供电、聚合交易、就地消纳的“绿电聚合供应”新模式,加快布局建设绿色算力设施,支持在局部区域开展“算力—电力”协同布局。三是因地制宜建设光伏通信基站,鼓励建设光伏储能一体化通信基站,对开展光储融合的5G基站创新应用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四是建设绿色能源产业园区,在“三州一市”地区布局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产业园区,建设“光伏+制氢制氨”“光伏+农产品”等“光伏+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

(三)持续提升光伏制造业竞争力。一是补齐产业短板,全力争取光伏压延玻璃更多产能指标,推动链主企业布局建设光伏组件重大项目。发挥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作用,投资重大光伏制造业项目。二是强化技术创新,推动组建新能源材料产业创新平台,重点对钙钛矿、碲化镉、XBC电池关键核心技术、重大技术装备等开展产业链协同攻关、中试验证。三是推动绿色制造,推动光伏制造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积极创建绿色工厂、零碳工厂并给予资金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将产品碳足迹核算作为绿色金融服务的重要采信依据。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2027年起大型工商业光伏不纳入!海南新能源机制差价结算细则批复来源:海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30 09:06:48

本文介绍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批复的《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核心内容。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25年6月1日后投产且未纳入既有机制的风电、光伏等增量新能源项目。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新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电价竞价主体范围;此前已明确电价的光热项目及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亦不参与。细则规定了竞价组织方式、主体登记、申报与出清规则,并建立严格履约约束:未投产项目若实际并网时间较申报时间延迟超6个月,将作废竞价结果并取消三年内参竞资格。同时配套差价结算机制,强化信用管理与并网保障,旨在通过市场化竞价科学确定机制电价,引导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

贵州:下发20个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30 09:01:59

贵州省能源局下发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共涵盖纳雍县羊场永和风电场等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43万千瓦。该计划依据国家及省级新能源产业政策制定,旨在统筹推动省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其中,风电项目须于2028年3月29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9月29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核准或备案的,将取消其建设计划指标。文件要求毕节市、黔东南州能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开展前期工作,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贵州电网公司及有关新能源企业需协同配合,保障建设进度与并网条件落实。(199字)

持续携手中国安能|TCL中环入围2026年度框架光伏组件采购项目来源:TCL中环 发布时间:2026-09-24 09:45:08

TCL中环成功入围中国安能2026年光伏组件框架协议,彰显其在复杂场景下的产品硬实力与可靠交付能力。依托G12大尺寸与双原生技术,组件适配山地、荒漠等严苛环境;全链条供应链保障准时交付,实现“产品+服务”全周期陪伴。

英利、晶科等入围山西交控2026-2027年度光伏组件供应商入库框架协议项目来源: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 发布时间:2026-09-23 15:19:36

山西交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9月20日公示了2026—2027年度光伏组件供应商入库框架协议入围结果,英利能源、晶科能源、晋能清洁能源、华阳集团(阳泉)新能源销售公司及正信光电共5家企业成功入选。本次招标旨在保障山西省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需求,采用框架协议形式统一遴选合格供应商。项目仅设1个标段,即“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需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供应商入库,服务内容涵盖组件供应、运输、安装指导、培训、检验检测、验收、保险、税费及售后服务等全流程。入围企业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后1年,供货范围限于山西省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印发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4:3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英利入围中铁建网信科技2026年-2027年度光伏组件框采来源:英利发展 发布时间:2026-09-21 09:45:34

英利能源一周内三度中标央国企光伏组件采购,包括中铁建3GW N型TOPCon项目,彰显其在高效组件、质量管控与服务能力上的行业领先地位,成为绿色基建首选合作伙伴。

中能创亮相 2026 世界光储博览会,斩获2026 年度优质光伏组件标杆企业来源:中能创光电科技 发布时间:2026-09-20 09:52:40

中能创荣膺“2026年度优质光伏组件标杆企业”,其轻刚®轻量化组件全球首个获TÜV莱茵Grade AAA认证;创新发布太空级太阳布技术,重量降10倍、卷绕超10000次,获《福布斯》盛赞并入选“2026年度30大创新品牌”。

0.724元/W!天长市工发供应链有限公司2026年度光伏组件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发布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16 08:46:53

天长市工发供应链有限公司于近日发布2026年度光伏组件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告。该项目计划采购总计约40MWp的光伏组件设备,用于天长市本地项目,实行分批次供货,要求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当批交付。合同服务期为一年,或至累计供货量达40MWp时终止,以先到者为准。安徽天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成为中标人,中标总金额为2904万元,折合单价0.724元/瓦。该采购旨在保障天长市相关光伏项目建设所需的组件供应,体现了地方国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推进新能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实施路径。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安徽芜湖市南陵县:9类情形禁止建设分布式光伏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07 08:59:46

《南陵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是安徽芜湖市南陵县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保障安全与质量而出台的综合性管理文件。文件明确禁止在九类情形下建设分布式光伏,包括存在结构隐患或属砖木/土坯结构的建筑、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环境周边、交通干线控制范围内、生态与文化保护区域、不符合市容规定的临街建筑、违法建筑、已列入拆迁范围房屋等。指引还系统规范了项目选址、备案、建设、验收和运维全流程,强调合法用地、电网承载能力适配、资质合规、安装高度与安全距离等技术要求,并细化发改、住建、自规、电力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合监管与验收机制。该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