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陕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确定2025年新增10GW风电、光伏保障性指标。
根据文件,本次拟申报15GW风、光项目,优选10GW纳入2025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此外,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在不化整为零拆分的情况下,采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项目可在省级下达的规模内进行申报,但申报总规模不得超过各市的5%。
需要指出的是,陕西省还计划在2025年实行2GW的光伏领跑计划,组件转换效率要求为24.2%以上,通过企业承诺、市县申报、竞争配置的方式优选业主,优先纳入10GW年度指标。
在具体评分细则方面,企业能力评分占比35%,按资产、风光装机规模评分;支持性文件评分占比25%,涉及农、林、环、保等部门文件;电网接入占比10%;前期工作与存量项目推进情况占比30%,即项目方案先进性、存量项目建设情况等。
在前期申报阶段,风、光项目必须落实场址建设坐标,排查用地敏感因素,要附带由县级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出具的土地和林业等要素资源保障意见,各市申报项目则需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用林用草审查意见。
文件指出,存量项目要加快推进进度,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不具备建设条件的要及时废止。2025年度纳入指标的风、光项目分别需在2027年6月底、2027年12月建成并网。
具体见下: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