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4年11月29日,美国商务部(Commerce)公布对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反倾销税(AD)调查初裁结果:对东南亚四国的反倾销税率范围在0-271.28%。
其中,柬埔寨税率统一为125.37%;马来西亚0-81.24%,涉及7家企业,韩华则不受影响,税率为0。泰国税率为77.85% - 154.68%;越南税率为53.30% - 56.51%。
根据美国商务部消息,该反倾销税(AD)调查将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终裁结果,预计6月实施。
在此之前,2024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 Department of Commerce)宣布了其对来自东南亚四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的反补贴税(CVD)调查的初步裁定。各国的裁定结果附后。
按企业来看:
天合的泰国工厂税率最低,仅0.14%;
晶澳越南工厂、晶科马来西亚工厂分别为2.85%、3.47%;
各国的裁定税率如下表:
这是美国总统拜登政府今年在一系列贸易案件中做出的第二项初步裁决。这些案件由韩国韩华Qcells、亚利桑那州的First Solar公司以及其他几家较小的制造商提起,旨在保护美国太阳能制造业中数十亿美元的投资。这些案件由美国太阳能制造贸易委员会主导,指控中国大型太阳能面板制造商所谓通过其在马来西亚、柬埔寨、越南和泰国的工厂倾销产品,导致全球市场价格崩盘。
根据报道,晶科太阳能(Jinko Solar)被裁定其在马来西亚生产的产品适用21.31%的倾销税率,而在越南生产的产品则适用56.51%的税率。天合光能(Trina Solar)的倾销税率则更高,其在泰国生产的产品被征收77.85%的税率,而越南生产的产品则为54.46%。
据悉,美国贸易官员近日宣布,对来自马来西亚、柬埔寨、越南和泰国等四个东南亚国家的太阳能面板征收新一轮反倾销税。此次措施是回应美国本土制造商的投诉,指控这些国家的企业通过不正当低价倾销太阳能面板,扰乱了市场秩序,并对美国太阳能产业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压力。此举是美国商务部针对涉及上述四国的太阳能产品案件作出的第二项初步裁定。
本次裁定源自由韩华Qcells、美国亚利桑那州First Solar公司以及其他一些小型太阳能生产商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它们表示,部分中国主要太阳能面板制造商通过在东南亚设厂,将价格过低的产品倾销至全球市场,造成全球太阳能面板价格下跌,影响了美国本土生产商的竞争力,并威胁到数十亿美元的美国太阳能产业投资。
初步裁定显示不同倾销税率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初步裁定,来自马来西亚、柬埔寨、泰国和越南的太阳能电池产品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反倾销税率。
最终裁定将在2025年4月发布
美国商务部表示,最终裁定将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随后国际贸易管理局将在6月2日进行最终裁定,预计6月9日将发布最终命令。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