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福斯特(SH:603806)发布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司拟将广东胶膜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部分变更至泰国胶膜项目使用,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亿元,占“福22转债”募集资金总额的9.90%。
公告显示,广东胶膜项目为广东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亿平米光伏胶膜项目”,总投资为7.02亿元;泰国胶膜项目为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总投资为1.59亿美元,预计2024年开始建设,2025年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
公告指出,在多国碳中和目标、清洁能源转型的推动下,光伏市场的发展前景长期向好,但在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周期性波动的情况。作为光伏组件产能的配套企业,短期内公司国内光伏胶膜产能扩产的紧迫度降低。相较于国内光伏产业链短期内面临周期性波动,美国和印度本土等海外市场的光伏产业规模和市场需求仍在快速发展。作为光伏胶膜行业龙头,公司的境外光伏胶膜产能占比相对较低,当前公司海外光伏胶膜产能订单饱满,未来急需扩展新的境外产能,以满足美国和印度本土等海外市场组件产能的释放。鉴于广东胶膜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泰国胶膜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公司自有资金压力,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
福斯特表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是公司根据自身光伏材料业务发展情况做出的合理的战略调整,符合海内外光伏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变更前后的募投项目均为光伏胶膜的产能扩张,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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