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推动绿证核发交易“三全”目标落地落实

来源:索比光伏网发布时间:2024-07-31 13:42:57

7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回答了关于目前绿证核发工作有关问题。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副主任陈静表示,今年,随着一系列完善绿证制度相关政策的出台,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衔接更加紧密,绿证应用场景不断扩展,绿证交易市场活跃度显著提升。

今年上半年,企业参与绿证、绿电交易的热情高涨,全国交易规模正持续稳步扩大,参与绿证市场交易的买方企业和个人主体3.9万个,同比增长4倍,交易绿证1.6亿个,同比增长6倍。购买绿证数量最多的企业买入绿证810万个,排名靠前的买方企业集中在电力、热力、燃气、制造业等行业,排名前20的企业共购买绿证4772万个,占总交易绿证数量的30%;售出绿证数量最多的企业卖出绿证227万个,排名靠前的卖方企业主要分布在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黑龙江省、山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等省份;排名前20的企业共售出绿证1984万个,占总交易绿证数量的12%。

今年6月,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上线运行之际,南方区域达成全国最大规模的单批绿证交易。广东能源集团、深圳能源集团等654家经营主体达成2482万个绿证交易,折合电量约248亿千瓦时。后续我们将继续引导大型国有企业、跨国企业、外向型企业通过购买和使用绿证实现绿色电力消费,为社会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针对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对绿证核发和交易的推动作用,陈静表示,系统建设过程中,国家能源局按照“核发统一、交易开放、信息透明”原则,不断提升系统建设成效,推动绿证核发交易“三全”目标落地落实,有效促进绿证作用充分发挥,提升绿色低碳消费理念。

一、推动绿证核发实现“全覆盖”。系统联通可再生能源建档立卡信息平台,汇集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全部电量数据,绿证核发改为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大幅减少人工审核工作量,绿证审核核发时间缩短85%,切实提升绿证核发效率,为加快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提供坚实保障。

二、推动核发交易实现“全协同”。系统与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及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等4个交易平台通过数据专线实现了互联互通,形成绿证“核发统一组织、交易面向社会”的良好机制。绿证由国家能源局统一核发,绿证交易由交易平台按相关规范组织开展,绿证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交易信息同步至系统,由系统协同统一进行绿证划转,实现核发交易全周期数据真实可信,全过程可追溯。

三、推动绿证信息实现“全透明”。系统具备较为完善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通过汇集绿证核发及各绿电绿证交易平台交易数据,将按月形成全国绿证核发交易监测月报,定期发布数据信息,确保全国绿证核发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准确,为绿证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能耗“双控”、碳市场等政策有效衔接创造了技术条件。


责任编辑:wangxiaoto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能源局:加快推动以本地消纳为主的第二、三批大基地建设 力争2027年底基本建成投产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10-30 14:02:59

国家能源局在10月30日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截至2026年9月底,三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已建成超1.57亿千瓦,其中第一批基本建成投产,第二、三批分别建成超3400万和2900万千瓦。当前建设分为两类:一类以本地消纳为主,正加快推动第二、三批建设,力争2027年底前基本建成投产;另一类为千万千瓦级外送型基地,已批复14个,新疆天山北麓、宁夏腾格里沙漠基地等首批项目已投运。这类“沙戈荒”大基地通过规模化开发,显著提升新能源开发效率与经济性,在支撑能源转型、保障电力供应、带动地方就业及促进生态修复等方面发挥综合效益。下一步将坚持“全国一盘棋”,协同推进新能源、调节性电源与输电通道“三位一体”建设,助力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和“双碳”目标实现。(199字)

山东:在沿海工业园区、海上生产平台等推广风电、光伏、核电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29 09:10:22

《现代海洋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是山东省为加快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打造海洋经济发展高地而制定的三年行动纲领。文件明确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方向,聚焦海洋渔业、海洋化工、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文旅等传统产业提质升级,船舶海工装备、海洋药物、海水淡化、海洋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以及深海开发、海洋空天信息等未来产业创新突破,并同步强化现代航运服务、海洋金融、科技服务等服务业能级。计划提出到2028年海洋产业增加值突破9600亿元,推动形成结构更优、韧性更强、竞争力更高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其中,在沿海工业园区、海上生产平台等场景推广风电、光伏、核电等清洁能源,是落实绿色化转型的重要举措之一。(198字)

3.5~6.7GW!河北省第四季度可开放容量公布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6 09:10:47

河北省发改委于10月23日公布2026年第四季度全省可开放新能源并网容量。该数据以各县域为统计单元,在统筹考虑已核准、在建及计划开工等在途项目基础上进行测算,最终形成容量区间值:下限为3584.89兆瓦(即3.58GW),上限为6723.71兆瓦(即6.72GW),整体范围为3.5至6.7GW。这一数值反映了河北省在该季度内尚可接纳新增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并网空间,是地方政府和开发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申报接入及制定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公告旨在引导新能源有序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消纳能力相匹配。

广东:明确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16 09:07:28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于2026年10月14日印发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6〕1848号),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适用范围与价格政策。文件界定就近消纳项目为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为主电源,实现电源、负荷、储能一体化并与公共电网清晰界面连接的模式,包括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及零碳园区等;要求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年发电量)和30%(年用电量),2030年起新增项目提升至35%。价格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负担”,对并网项目按容量缴纳输配电费、免收系统备用费,下网电量需缴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等;未接入公网的项目不承担稳定供应保障费用。项目须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上网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机制,用电须直接交易、不得由电网代理购电。(199字)

全国首批绿证跨境集中交易在广州达成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发布时间:2026-10-15 10:17:21

4月14日,全国首批绿证跨境集中交易在广州启动,共成交绿证约10万个,对应可再生能源电量近1亿千瓦时。本次交易面向香港市场,覆盖机场、能源、金融、地产等行业的9家机构,首次采用“双代理”模式:内地6家新能源企业通过深圳绿电绿证服务中心,与经香港交易所Core Climate平台代理的用户集中协商,并由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统一完成交易。此举突破以往港澳绿证采购分散、低效的局面,实现绿证跨境应用的合规性、可追溯性与市场化协同。依托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优势,交易打通了内地绿色电力环境权益通往国际市场的通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跨境合作范式。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与香港交易所现场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将深化机制创新、优化流程、拓展产品供给,更好服务香港绿色消费需求。

陕西交控绿色发展集团完成首批绿证挂牌交易来源:陕西国资 发布时间:2026-10-15 06:26:24

陕西交控绿色发展集团近日完成首批绿色电力证书(绿证)挂牌交易,共计19874张,全部来自其高速公路路域光伏项目。每张绿证代表1000千瓦时绿色电力及约0.83吨二氧化碳减排量,标志着该项目绿电的环境属性首次实现市场化变现。绿证作为国家认定的可再生能源环境权益凭证,可助力企业履行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支撑碳中和目标,并作为权威减排佐证纳入ESG报告与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提升企业绿色评级。本次交易贯通了“绿电生产—凭证核发—市场交易—价值兑现”全链条,形成“一度电、双重收益”(售电收入+绿证收益)模式,显著提升路域光伏项目的经济性。未来,该集团将拓展全国绿证交易渠道,构建常态化交易机制,持续释放绿证资产价值,服务陕西高速公路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199字)

陕西交控高速光伏19874张绿证全部成交来源:群众新闻 发布时间:2026-10-14 14:17:12

陕西交控绿色发展集团于近日完成首批绿色电力证书(绿证)挂牌交易,共计19874张,全部成功成交。这批绿证源自其在高速公路沿线建设运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系依托路域空间资源开发的清洁能源设施所产生。交易于10月10日前完成,标志着该项目所发绿色电力的环境权益首次实现市场化转化与变现。此举是陕西交控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实践,不仅验证了高速公路光伏项目的环境价值可被市场认可,也为后续同类项目探索“交通+新能源”融合发展路径及可持续收益模式提供了实际案例支撑。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发布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8:58:10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天津市小时级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方案(试行)发布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13:38:49

《天津市小时级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方案(试行)》于2026年9月发布,旨在响应国家电力市场改革部署,健全绿电交易机制,满足市场主体对绿色用能精细化、时段化的需求。方案明确小时级绿电交易以每小时为最小交易单位,实现环境价值按自然小时结算与溯源,适用于天津地区符合条件的风电、光伏企业与电力用户(含批发及零售用户)。交易按年度、月度、月内顺序开展,采用双边协商方式,实行电能量与环境价值分离结算;环境价值结算优先保障,并建立偏差补偿机制。方案自发布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199字)

广东韶关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可”接入改造工作来源: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09:58:57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河北1.93GW风光项目公示来源:承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13 08:46:59

河北省承德市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1日公示拟纳入省级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92.67万千瓦(即1.93GW)。其中,光伏项目1个,规模10万千瓦;风电项目15个,规模182.67万千瓦。该项目遴选严格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风光项目投资主体公开招标的相关要求,通过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采用公开招标与“双盲”评审机制,最终确定2025年省级竞争性配置清单的开发主体。公示期为10月11日至15日,为期5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反馈,相关意见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承德市发改委能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