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支持利用"源网荷储"等模式 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7-24 08:26:14

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天津市算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其中提到,提升新建数据中心能效。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提高新建大型数据中心能效水平。持续开展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推广液冷等先进散热技术,支持利用“源网荷储”等新型电力系统模式,鼓励企业探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配套系统,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到2026年,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PUE值降至1.25以下。

原文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算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1日

天津市算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算力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生产力。为加强全市算力资源统筹、调度和应用,支撑促进数据要素流通,有效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以算力高质量发展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统筹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一体化布局,算力与数据、算法一体化应用,算力发展与安全保障一体化推进,加大算力资源开发开放、产业引育和行业赋能,构建算网协同、普惠易用、绿色安全的一体化算力体系,打造立足京津冀、辐射服务全国的算力产业发展高地,为推进网络强市、数字天津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自主创新突破。发挥天津科教人才和创新平台优势,加快算力高端芯片、先进制程、计算系统、核心算法、多模态大模型等领域技术攻关和重要产品研发,形成以算力为核心的软硬件自主创新生态体系。到2026年,全市算力中心国产算力芯片使用占比超过60%。

——算力结构优化。面向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旺盛需求,重点推动提升智能算力规模。加快构建多元算力互联互通和统一服务的算力交易平台,促进算力供给、调度、使用、结算智能化。到2026年,全市建成5个以上赋能成效显著的大规模智算中心。

——赋能场景丰富。发挥天津(滨海新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天津(西青)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优势,加快推进算力普惠、数据共享、算法自主可控,释放技术红利,为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注智赋能。到2026年,全市算力赋能标杆应用场景超过30个。

——区域布局合理。深度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国家枢纽节点建设,以滨海新区、武清区、河北区等算力产业聚集区为依托,鼓励各区结合算力产业发展重点和要素供给实际,吸引上下游关联企业汇聚和产业协同。到2026年,加快形成特色突出、协同发展的算力产业布局。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优化算力供给结构

1.加大智能算力供给。支持滨海新区、武清区、河北区、津南区等,依托具备条件的存量数据中心升级部署智算中心,向社会提供低延迟、高可靠的智能计算服务。鼓励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等结合市场需求,建设“万卡”智能算力资源池,打造京津冀地区重要算力节点。力争到2026年,全市智能算力规模达到10EFLOPS以上。(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超级算力应用率。推动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拓展高精度科学计算市场,服务重大科研任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持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结合人工智能发展需求,拓展业务领域,强化协同创新。到2026年,全市超级算力应用率达到70%以上。(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集约发展通用算力。发挥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服务商、云计算服务提供商等作用,按需开展通用算力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加强边缘算力节点与云数据中心的统筹和协同布局,加快传统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将既有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监察,推动节能技术改造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到2026年,全市既有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值力争降至1.4以下。(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国产自主可控技术创新

4.提升关键技术创新能力。聚焦突破“卡脖子”技术,支持企业加快人工智能(AI)芯片布局,推进国产化中央处理器(CPU)、深度计算处理器(DCU)、数据处理器(DPU)、神经网络处理器(NPU)等算力核心芯片技术路线整合和产品迭代。夯实自主可控软件基础,加快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等软件开发,推进应用软件与国产主流芯片、操作系统和人工智能框架的适配。(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算法模型发展。发展计算机视觉、语音语义识别、言语交互等领域算法模型,积极布局通用和垂直行业大模型,支持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基础理论和共性技术研究。基于人工智能自主可控软硬件平台,研发行业模型或多模态通用模型,推进既有大模型性能提升和产业化。加强与企业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合作,推动智慧港口、智能电网、医疗健康等行业模型研制及应用。(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构建可信流通利用数据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数据权益、流通交易、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性制度规范。积极应用隐私计算、联邦学习、区块链等技术,促进不同主体之间开展安全可信的数据共享交换和流通交易。加快建设安全可信的数据流动支撑平台,打造数据服务超市、算法服务超市、算力服务超市等数据应用服务专区,推动政府部门间、政府与企业间、产业链环节间数据可信可控流通,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打造人工智能应用行业数据集。支持行业协会、企业和高校院所,研究制定数据采集、处理、应用、质量管理等标准规范,开发国产自主数据集产品。鼓励行业企业、数商和社会资本,整合通用、政用、商用等数据资源,开发公共数据集、行业数据集、场景化数据集,推动打造2000个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推进数据标注产业生态构建、能力提升和场景应用,对文本、图像、语音、视频等非结构化或半结构化的数据进行规模化清洗与标注处理,支撑服务面向算法模型训练的行业数据集发展,催生新产业、新模式。(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算力赋能领域

8.智能制造。推动工业基础算力资源和应用能力融合,提升产线机器人和自动化设备智能化水平,实现更高效地生产和资源利用。支持研制工业细分垂直行业大模型,加速释放工业数据价值,支撑制造业新场景运转,优化生产资源、重构生产流程,提高制造业生产效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9.智能网联汽车。以边缘算力资源支撑自动驾驶算法决策和场景开发,推进解决智能网联汽车面临的复杂场景、多样的交通参与者及突发事件等驾驶难题。整合算力资源,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运营服务平台,促进“车、路、云、网、图”有机协同,发展智能网联服务新业态。(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智慧港口。发挥全市算力资源对港口数字化转型的支撑作用,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在港口生产、服务、管理等领域拓展应用,积极打造数字孪生港口,加快智慧港口升级版建设,赋能港口经济生态链。(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11.智慧教育。建设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推广使用云服务平台各类应用。推进校园公共算力资源建设,鼓励各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积极运用算力提升教育教学、校园管理效率和质量,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市教委负责)

12.智慧文旅。鼓励旅游景区、文化场馆等依托算力基础设施,进一步增强客流统计、流量预警等大数据分析能力。深化算力与第五代移动通信(5G)、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和产品融合,打造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空间。(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13.智慧医疗。依托算力基础设施,通过5G、千兆光网等泛在宽带网络,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信息化上云及灾备双活等工作,构建数字医疗、多样性辅助诊断等智慧医疗场景。(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4.智慧金融。推动AI、云计算、大数据等在金融科技领域融合应用,在人脸识别支付、智能投顾、大数据风控、互联网银行等多个环节打造智能应用场景。(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监管局、天津证监局、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新型消费。聚焦电商零售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强与头部电商平台企业合作,以算力为支撑加快推进互联网销售平台发展,积极拓展平台应用场景。(市商务局负责)

16.科技创新。推动算力企业与有关区和高校等加强合作,为在津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开展研发设计提供算力支撑,夯实技术底座。(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主题园区。加强算力资源提供方与园区合作,采取算力资源招商、算法创新平台招商、算力应用场景招商、产业基金招商等举措,促进信创、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扩展现实(XR)、生物医药研发、工业互联网等企业聚集,建设以算力为支撑的数字科技产业园。(有关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强算力资源调度运营

18.建设市级算力交易平台。加强算力资源调度、交易平台建设,整合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IDC服务商、云计算服务提供商等算力资源,规划设计异构资源池调度引擎,建设协调统一度量、计费、交易和结算的市级算力交易平台,推动实现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供需匹配。(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动国家超算互联网平台建设。以互联网思维运营超算基础设施,构建一体化的超级算力网络和服务平台,增强异构算力与网络的融合能力,支撑服务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国产算力和系统性自主技术领域建设和发展。(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推动京津冀算力互联互通。实施京津冀算力互联互通工程,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建设以5G-A和万兆光网为标志的双万兆网络,开展400G高速光传输网络部署和全光交叉、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分段路由(SRv6)等技术应用,推动建立“智算一张网”。推动市域范围内数据中心互联单向时延小于1毫秒,打造京津冀重点城市2毫秒算力服务圈,推进算力服务向北京市、河北省等地延伸。(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统筹优化算力空间布局

21.滨海新区。结合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坚持超级算力引领发展,加快智算中心布局,提供多层次智能算力服务。依托信创产业特色优势,开展算力芯片、操作系统等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打造自主信创特色产业生态。布局通用大模型训练平台,利用融资租赁、网络货运、机场、港口等数据资源优势,支持垂直行业模型训练平台发展。发挥先行先试和支撑引领作用,积极开展算力应用,协调推进算力调度平台和数据交易中心建设。(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武清区。聚焦承接北京外溢智能算力需求,优化布局高村科技创新园等智算中心集聚区。推进跨区域算力协同,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活化数据资产,探索数据交易新范式。围绕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产业,加快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应用企业引育,实现算力服务就近供给。加强算力产业优质企业梯次培育、配套服务机构引育,强化算法数据中台服务支撑,构建完善产业生态,打造一流特色产业主题园区。(武清区人民政府、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河北区。依托天津市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全力打造公共算力服务平台、应用创新孵化平台、产业聚合发展平台、科研合作和人才培养平台。发挥软硬件技术优势,通过模型孵化、应用迁移、产品方案设计等全方位服务,培育汇聚算力产业,构建算力产业生态联盟,优化提升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生态。(河北区人民政府、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其他各区。发挥本市高校、科研院所资源集中优势,重点依托天开高教科创园,推动园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搭建算力相关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区建设智算中心并接入市级算力交易平台,推动开展行业数据集、算法库和开发训练中心等项目,积极围绕原创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框架开展行业应用创新,加快打造重点领域算力赋能应用场景。(有关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算力绿色低碳安全发展

25.提升新建数据中心能效。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提高新建大型数据中心能效水平。持续开展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推广液冷等先进散热技术,支持利用“源网荷储”等新型电力系统模式,鼓励企业探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配套系统,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到2026年,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PUE值降至1.25以下。(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提高数据中心安全保障水平。完善算力网络数据安全顶层设计,推动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IDC服务商、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及超算中心等所属的数据中心、基础网络、云平台等实现统筹防护。鼓励企业开展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及个人信息保护认证,落实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完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中心核心数据和重要数据的容灾备份建设。到2026年,先进存储容量占比达到30%以上,实现数据中心核心数据100%容灾备份。(市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建立由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参与的算力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区要将推动算力产业发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并逐项抓好落实。(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撑。研究制定促进算力推广、算电协同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鼓励支持本市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支持算力产业发展。对满足布局导向要求的智算中心、市级算力调度平台项目,在金融产品和服务及企业上市培育等方面给予支持。(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监管局、天津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产业生态。推动成立智能算力、算力网络等算力领域产业联盟,推动园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在算力资源供需、产品研发及应用领域深化对接协作。支持算力供应商、算力运营商、数商及产业园区,举办算力产业发展论坛、赛事等活动,促进数据、算法、创新应用企业集聚壮大。支持本市高校与算力企业深化合作,增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相关学科和课程,开展专业培训,加强多层次人才储备。(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407/24/380525.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北京通州: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等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来源: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1:20:22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

重磅新政落地!可再生能源 “消费 + 消纳” 双考核8月起实施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16:28:05

本文介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联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自2026年8月起施行)的核心内容与政策逻辑。《办法》构建“消费+消纳”双考核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强化消费侧刚性义务;另一方面,对省级行政区域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刚性约束的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压实属地消纳责任。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兼顾现实基础与统计能力分步推进。配套建立监测评估、绿证补充、约谈通报及信用惩戒等落实机制,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激发绿色消费需求、支撑“十五五”碳达峰攻坚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5:48:29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是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支撑碳达峰目标而制定的顶层制度安排,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构建“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电力、非电两类核算,并动态纳入新兴高耗能领域;另一方面,面向省级行政区域明确总量及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同步下达2026年与2030年指标)和刚性考核。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范围,兼顾发展基础与统计能力稳妥推进。配套建立责任分工、奖惩机制(约谈通报、信用约束、绿证补充)及全过程监测监管体系,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绿色消费需求,夯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根基。(199字)

四部门:“三北”工程支持开展做好新能源消纳基础上的“光伏+治沙”治理模式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6-06-18 15:09:34

本文介绍了国家林草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六期规划下“三北”工程的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工程以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为根本目标,突出防沙治沙主攻方向,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文件强调严格遵循“先设计、再审批、后施工”程序,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全过程质量监管和后期管护。在实施路径上,鼓励探索“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机制,支持在保障新能源消纳前提下推广“光伏+治沙”“以路治沙”等创新治理模式,并引导企业、集体和农牧民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同时,办法健全央地协同、多元投入、科技支撑和成效评估机制,有效期至2030年底。(198字)

河南:利用公路服务区等路域资源规模化建分布式光伏电站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18 10:41:58

本文介绍了《河南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核心内容,旨在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方案以“公转水”“公转铁”、多式联运、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装备推广等为重点任务,设定明确量化目标:到2028年,公路货运量占比降至86.1%,水路、铁路货运量分别提升至9.1%和4.8%;新能源运输量占比达25%以上;建成70个绿色低碳服务区,路域资源分布式光伏装机超700兆瓦;新增新能源营运货车至3.8万辆,新能源船舶达30艘。方案还配套财政补贴、通行费优惠、激励政策及保障机制,系统推进交通结构优化与能源融合。(199字)

国家能源局:截至2026年4月底光伏装机累计并网12.50亿千瓦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16 10:39:10

文章介绍了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召开的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调度会议主要内容。截至2026年4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24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5%;其中风电和光伏合计装机19.11亿千瓦(光伏12.50亿千瓦),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4.1%。会议肯定了新能源发展总体态势良好,同时围绕“十五五”开局目标,提出七项重点工作:强化新能源并网消纳能力;推动就地就近消纳与绿电直连;加快大型基地项目建设;精准落实配套政策;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市场机制;提升企业全链条综合竞争力;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统筹协同。会议强调需多方合力保障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199字)

吉林省明确价格政策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来源: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10 17:29:36

本文是吉林省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发布的政策通知,旨在通过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文件明确了适用项目的界定标准:须以新能源为主要电源,接入用户侧产权分界点,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年可用发电量)和30%(年用电量,2030年起提升至35%),并具备分表计量条件。在电价政策方面,实行按容量(需量)缴纳输配电费,取消下网电量的系统备用费和电量电费;自发自用电量免缴系统运行费和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上网电量及购电行为均须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得由电网代理购电。通知还规定了执行过渡期、负荷率公示、项目退出机制及电网企业监管职责等内容,为新能源就地开发与绿色用能提供制度保障。(199字)

四川650MW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项目法人优选:大唐中标来源: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4-09 09:23:11

4月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甘孜州康定市2号地块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法人优选评审结果的公示。根据公告,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康定市2号地块源网核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评估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法人优选。

山东发文,促新能源消纳!支持分布式光伏配储一体备案,试点建设村镇微能网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03 17:17:06

4月1日,《山东省2026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发布。支持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与配建新型储能“光储一体”实施项目备案。积极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探索发展“新能源+新型储能”“新能源+生物质”“新能源+分布式燃机”,加快滨州滨化、潍坊海化等项目建设,力争年内累计建成项目20个左右。

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复函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4-01 09:10:09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报来《中山供电局关于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备案事项函复如下:一、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同意备案你局报来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备案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76.4千瓦,纳入我市2026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涉分布式光伏(含配储)、风电等!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发布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30 11:43:59

3月27日,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虚拟电厂类型和定位:1.明确资源聚合类型。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2026年3月26日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当前,我省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电力系统调节压力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