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地分布式光伏可接网容量归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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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江苏盐城供电公司发布的关于2026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并网容量的官方公告。依据国家能源局及江苏省相关部门最新出台的分布式光伏管理政策文件,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及江苏省配套实施意见和接网消纳通知,盐城市梳理并公示了全市该时段内可供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的剩余容量,总计1.6吉瓦(GW)。公告旨在落实国家与省级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开发、保障公平接网和高效消纳的工作要求,为拟建项目提供明确的容量指引。文中同时公布了供电服务咨询电话,便于市场主体获取进一步信息。附件中应包含具体区域或电压等级下的容量分布详情。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阜南县发改委联合县供电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清理工作,针对全县28个接入系统方案超期一年(有效期届满)的在途光伏项目发布专项公告。依据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此举旨在优化电网承载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公告明确:供电公司将向相关项目单位书面告知,要求其5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计划,并在15日内启动建设(以安装逆变器或10%以上组件为标志),同步办理接入方案延期手续;逾期未落实的,将终止并网流程。清理后释放的电网容量,优先满足前期积压用户的接网需求,后续项目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消纳能力分批接入。(199字)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示了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审批配置情况。本季度全区可开放容量为119.9兆瓦,其中如意总部基地占95.8兆瓦、沙尔沁片区占24.1兆瓦;当前剩余可用容量为116.5兆瓦。截至季末,共受理并完成初审项目14个,全部通过专家评审,总装机容量3.405兆瓦,涵盖11个非自然人户用项目(1.505兆瓦)和3个一般工商业项目(1.9兆瓦)。同时,有2个已备案超6个月但未开工的项目因土地租金问题未能启动,依据《规程》将被回收相应建设规模容量(合计236千瓦)。公示旨在保障分布式光伏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2024年9月30日,国网南京供电公司发布《关于公布南京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信息的通知(第四季度)》,正式公布南京市2026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的电网接入能力。数据显示,该时段全市可开放总容量达3.24吉瓦(GW),其中已备案但尚未并网的项目规模为164.68兆瓦(MW)。通知还对南京全市11个行政区开展了分布式光伏接入能力评估,所有区均被评定为“绿色”等级,表明区域电网具备良好承载条件,暂无接入受限情况。该信息旨在引导分布式光伏项目科学布局、有序开发,提升并网效率与电网安全水平。
本文介绍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批复的《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核心内容。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25年6月1日后投产且未纳入既有机制的风电、光伏等增量新能源项目。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新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电价竞价主体范围;此前已明确电价的光热项目及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亦不参与。细则规定了竞价组织方式、主体登记、申报与出清规则,并建立严格履约约束:未投产项目若实际并网时间较申报时间延迟超6个月,将作废竞价结果并取消三年内参竞资格。同时配套差价结算机制,强化信用管理与并网保障,旨在通过市场化竞价科学确定机制电价,引导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南陵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是安徽芜湖市南陵县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保障安全与质量而出台的综合性管理文件。文件明确禁止在九类情形下建设分布式光伏,包括存在结构隐患或属砖木/土坯结构的建筑、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环境周边、交通干线控制范围内、生态与文化保护区域、不符合市容规定的临街建筑、违法建筑、已列入拆迁范围房屋等。指引还系统规范了项目选址、备案、建设、验收和运维全流程,强调合法用地、电网承载能力适配、资质合规、安装高度与安全距离等技术要求,并细化发改、住建、自规、电力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合监管与验收机制。该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8月27日公示了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评审结果。依据相关申报通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省能源局组织专家对各市初选上报的项目开展评审,最终确定34个拟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总装机规模达214.95万千瓦(即2.1495GW)。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9月2日,旨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项目所在市能源局提交书面意见,由市级部门统一汇总后报至省能源局。公告同时公布了咨询电话与电子邮箱,并附有详细项目清单。该评审结果是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落实年度建设计划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8月26日发布公告,公布全省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可开放容量为452.8兆瓦。该数据由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依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DL/T 2041–2025)开展系统性承载能力评估后测算得出,旨在科学引导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公告明确,此举是为了支持省内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避免接入规模超出电网消纳能力。省发改委表示,将联合国网黑龙江电力公司建立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并公开发布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为项目开发提供及时、准确的容量信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