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欧盟委员会想议会提交《能源宪章条约》退出计划,但允许成员国选择保留的权利。
在德国、波兰、法国等多个成员国退出该条约后,成员国代表于3月6日同意欧盟集体退出该协议。
但欧盟委员会需要议会的同意才能最终退出,欧盟委员会能源总司能源政策负责人Cristina Lobillo Borrero表示,欧委会希望得到议会、希望相关委员会、INTA 和 ITRE 的支持,快批准集体退出计划。
《能源宪章条约》(ECT) 是近50个国家之间的一项条约,该条约于1998年正式生效,截至2019年7月,共有53个签署方,主体为欧洲和亚洲国家,包括多数欧盟成员国以及欧盟、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中国、美国、加拿大、沙特阿拉伯、印度尼西亚等均是观察员国。最初旨在促进能源问题上的国际合作。该条约的反对者,包括一些气候活动人士在内,认为该条约与欧盟气候和能源目标相冲突,因为它为化石燃料投资者提供了大量法律索赔途径。
最初,委员会预计所有成员国将自动立即退出该条约,但最新提案表示,如果成员国愿意,允许成员国继续保留该条约。
《能源宪章条约》作为国际能源领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曾经对推动和促进能源领域的贸易、投资和运输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条约主要分为投资保护、能源贸易和运输保护、能源效率及争端解决等几部分。
在能源投资方面,《能源宪章条约》具有与双边投资保护条约类似的促进和保护外国投资的作用,条约提供的争端解决机制已经成为从事国际能源投资活动的投资者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不过,近年来,主要欧洲国家都开始纷纷宣布要退出该条约。荷兰、西班牙、法国和德国就在2022年先后做出了退约表示。法国总统马克龙彼时就表示,该条约与《巴黎协定》的目标不符。
实际上,由于《能源宪章条约》旨在确保地区能源供应,为跨国能源公司,特别是化石燃料公司提供保护,且该条约赋予了能源公司就危害其投资的政策起诉东道国政府并索要赔偿的权利,在当下要全面实现绿色转型的欧洲,该条约被批评者认为保护化石燃料投资。
作为法律盾牌,该条约实际上建立了一个幕后仲裁系统,私营公司可以利用该系统起诉政府,并就可能威胁其投资项目和利润预期的政策变化要求赔偿。而当下,由于欧洲各政府正在出台影响深远的计划来遏制二氧化碳排放并逐步淘汰化石燃料,运营油田、天然气管道和燃煤发电厂的公司在《能源宪章条约》中看到了挑战这些绿色政策的方式,开始频繁对欧洲政府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值得指出的是,通常根据该条约,开出的罚款具有法律约束力,很容易达到九位数,即上亿欧元,荷兰、意大利和西班牙近年来都经历过这种情况,这也构成了上述国家纷纷要求退出的实际原因:投资者和国家之间接连发生的价值数百万美元的法律案件逐渐引发了要求在欧盟范围内退出的呼声。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