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关于加强标准化服务管理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力争“十四五”期间全旗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严格执行风电、光伏产业建设标准,通过国有企业提供配套服务,构建“区域化”服务和管理的“项目命运共同体”,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政府有为、市场有效、企业有利的开发格局,实现新能源开发与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治理的有机融合,打造新能源建设标杆。
打造风电产业“标准化”模式。管理服务标准化。在杭锦旗境内建设的所有风电项目,为降低企业投资成本,推行“标准化”服务。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前进行风能资源评价、风电消纳市场、土地资源使用、区域环境保护等建设条件论证。能源局负责收集重点区域风资源数据,气象站测风资料,企业设立测风塔并开展测风工作要向能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测风数据和能源局共享。支持旗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资金、资源入股,或者以征地补偿费和租用农用地费等收入入股参与项目投资;支持旗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乡村道路等民生项目对风电项目提供附属工程建设服务和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劳务服务,激发集体经济活力带动群众增收。鼓励能源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测风塔,为企业提供测风数据;鼓励地方国企牵头组建运维服务公司,为风电企业提供风机叶片清洗、加注更换油液、设备性能检测等相关的服务。
风电建设标准化。推进风电技术大型化应用,单机规模宜选用5MW以上机组或根据建设场景使用最先进机型,另外在避开环境敏感区域的情况下,原则上列距保持在叶轮3-5倍直径、行距保持在叶轮5-8倍直径,提升风电场整体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低风速区域风电机组应用,风电场平均尾流损失宜控制在8%以下。积极推行风电场“以大代小”示范项目申报,提高风能资源单位面积利用率。风电项目核准规模后,因机型核准变更提高效率节约出的机位,政府有权依法收回(已经征收的给予相应补偿)。
实施“新能源+生态综合治理”。规划建设的风电区域,要充分考虑周边生物生活习性,采取必要措施降低风电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在风电机位、道路两侧、裸露山坡进行土层和植被恢复。
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扩大“新能源+”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鼓励风电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延伸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产业链条,争取农林牧专项政策及资金支持,拓展产品供销渠道,打造新能源+现代农牧业一体化示范工程。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