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鼓励新能源除优先发电外的电量全部进入市场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22-12-05 10:52:32

12月1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2023年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鼓励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交易,原则上除优先发电之外的电量全部进入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消纳。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用户可自愿参与交易。

(一)市场主体

1. 电力用户。符合市场化交易准入条件并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的电力用户,2021年11月-2022年10月实际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直接参与交易,或自主选择一家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实际用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电力用户,只可自主选择一家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

2. 发电企业。交易组织前投入商业运营且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符合市场化交易准入条件、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在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发电企业。

3. 售电公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在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并公示无异议的、且已按规定递交履约保函(保险)的售电公司。

(二)相关要求

1. 燃煤发电上网电量全部参与市场化交易。

2. 鼓励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交易,原则上除优先发电之外的电量全部进入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消纳,新能源市场化方案另行印发。

3.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用户可自愿参与交易。其中,2022年12月31日以前并网的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2023年4月及以后的用电量直接通过市场交易购买;2022年12月31日以后并网的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自并网运行日起第4个完整月及以后的用电量直接通过市场交易购买。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无特殊原因不得退出市场。

4. 参与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市场主体,需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其中参与年度交易的市场主体需在2022年11月23日前完成注册。未按要求完成注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可在注册完成后参与后续批次组织的交易。

5. 市场化电力用户2023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应高于上一年度用电量的80%,并通过后续月度、月内合同签订,保障全年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高于上一年度用电量的90%;燃煤发电企业2023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度实际发电量的80%,月度及以上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度实际发电量的90%。

三、交易品种及相关要求

(一)交易品种

1. 电力直接交易。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挂牌、集中竞价、滚动撮合)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交易。

2. 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为减少交易执行偏差,相同类型的市场主体间互相转让交易合同电量,即发电企业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用户)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之间可以通过双边协商方式开展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燃煤发电与新能源发电之间暂不开展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3. 发电侧上下调预挂牌交易。通过发电侧上下调预挂牌交易来调整处理月度发电计划与实际上网电量存在的偏差,具有调节能力的机组按照“报价不报量”方式参与上下调报价。

4. 零售合同回购交易。若零售市场主体预测已签订零售合同电量大于实际需求时,可通过双边协商对已经形成的合同进行回购,双方净合同电量为原合同电量减去回购电量。

以年度(多月)为周期开展的交易,执行期为次年1-12月或者交易月次月至当年12月;以月度为周期开展的交易,执行期为次月整月。以月内为周期开展的交易,执行期为交易约定起始执行日至月底。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蒙西—天津南特高压通道的核心配套新能源外送项目--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4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送出工程实现全线贯通来源: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26-10-27 10:44:04

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4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送出工程于10月24日实现全线贯通,标志着蒙西—天津南特高压通道核心配套外送项目完成主体架线施工。该工程总投资19.4亿元,起于500千伏大路变电站,经新建的布尔陶变电站,接入1000千伏鄂尔多斯特高压站,新建500千伏变电站2座、线路279公里、铁塔340基。自2025年12月开工以来,建设团队在不足12个月的沙漠施工窗口期内,克服风沙与复杂地形挑战,高效推进工期。工程投运后,每年可向京津冀地区输送绿电约140亿千瓦时,有力支撑区域用电增长,并助力库布齐沙漠生态修复与蒙西—天津南通道输电效益提升。目前正全力开展设备安装、系统联调及验收工作,确保2026年11月按期投产。(199字)

3.5~6.7GW!河北省第四季度可开放容量公布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6 09:10:47

河北省发改委于10月23日公布2026年第四季度全省可开放新能源并网容量。该数据以各县域为统计单元,在统筹考虑已核准、在建及计划开工等在途项目基础上进行测算,最终形成容量区间值:下限为3584.89兆瓦(即3.58GW),上限为6723.71兆瓦(即6.72GW),整体范围为3.5至6.7GW。这一数值反映了河北省在该季度内尚可接纳新增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并网空间,是地方政府和开发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申报接入及制定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公告旨在引导新能源有序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消纳能力相匹配。

华能水电:2026年前三季度风光新能源发电量68.53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48.43%来源:华能水电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4 09:21:26

华能水电于2026年10月13日发布前三季度发电量公告。数据显示,公司当期总发电量达963.41亿千瓦时,同比微增0.08%;上网电量为955.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04%。在能源结构转型背景下,公司新能源业务增长显著:风电、光伏等风光新能源发电量达68.53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48.43%,成为整体发电量增长的主要驱动力。该数据反映出华能水电在持续保障传统水电稳定出力的同时,正加速推进清洁能源多元化布局,新能源装机规模与发电贡献率持续提升。(198字)

520MW!陕西公示2026年分散式风电、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09 09:19:43

陕西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8日公示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和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清单,共确定22个项目,总建设规模达52万千瓦(即520MW)。此举旨在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推动高碳行业节能降碳,拓展新能源多元化开发路径,支撑“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高质量开局。项目遴选在各市申报基础上,经统筹评估后确定,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3日,期间接受实名书面异议反馈。

8月全社会用电量再破万亿背后,藏着用电结构的“新”与“变”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26-09-23 15:07:21

8月全社会用电量达103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用电负荷创历史新高至15.6亿千瓦。在气候因素导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比下降4.0%的背景下,第二、三产业成为增长主力: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增长7.2%,其中新能源车整车制造、电气机械等行业增速超12%;充换电服务业和互联网数据服务用电量分别激增51.2%和37.9%,反映绿色交通与人工智能算力需求快速扩张。1—8月累计数据显示,两类新业态用电合计达1842亿千瓦时,已接近居民生活用电量的六分之一。同期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同比增长15.2%,绿电交易稳步增长,凸显能源转型与机制改革协同推进。整体用电结构的“新”与“变”,真实映射了我国新旧动能转换加速、产业升级深化的经济转型进程。(199字)

华润新能源:1-8月太阳能发电项目售电量同比增加26.99%来源:华润新能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8 09:33:08

华润新能源于2026年9月17日发布8月及1—8月售电量数据。当月公司总售电量为56.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5%,其中风电和光伏分别贡献38.90亿千瓦时和17.99亿千瓦时,同比增幅分别为15.78%和14.13%。1—8月累计售电量达474.56亿千瓦时,整体同比增长6.19%;分电源类型看,风电售电量为355.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69%,增速相对平稳;而太阳能发电表现突出,售电量达118.74亿千瓦时,同比大幅增长26.99%,成为拉动公司整体电量增长的主要动力。数据反映出华润新能源光伏业务持续快速扩张的发展态势。

华中区域(东四省)电力互济交易首月运行成效显著来源:华中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9-04 08:51:16

华中区域(湖北、河南、湖南、江西)电力互济交易于7月1日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首月成效显著。面对高温导致的用电负荷创新高、晚峰保供与午间新能源消纳矛盾突出等挑战,该机制通过每日常态化组织跨省交易,实现资源灵活调配:累计653家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电量超5亿千瓦时,最大跨省互济电力达353.3万千瓦。火电为主力购电方,售电方涵盖火电、新能源及水、风、光、储、抽蓄、虚拟电厂等多元主体,其中29家储能电站和1家虚拟电厂成功出清,跨省调节电力合计超46万千瓦;抽蓄最大跨省调节能力达90万千瓦;助力327家新能源企业减弃增发近1亿千瓦时。市场信号有效引导各方参与系统平衡。后续将深化机制建设,推动省内外市场衔接,支持新型主体深度入市。

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来源:兰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6:48:12

本文是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第99号令等规定,该公告旨在对拟出台的新能源指标配置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明确,如认为该办法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26年8月21日至27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市发改委能源科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并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公告同时提供了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负责人信息,体现了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与程序规范性。(198字)

《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来源:新疆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4:18:27

为应对新疆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扩大(截至2026年7月底达约1.8亿千瓦)带来的利用率下滑与投资积极性不足等阶段性问题,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该政策聚焦“扩投资”与“促消纳”双重目标,从三方面系统施策:一是科学释放投资潜力,涵盖盘活存量、优选新增备案、推进绿电直连、加快储能及光热建设等七项举措;二是多维度提升消纳能力,包括建立预警机制、压减燃煤自备机组发电、发展绿色氢氨醇、精准招商增负荷等;三是健全调度通报机制,压实各方责任。作为今年1月政策的深化拓展,本文件进一步细化实操路径,强化刚性约束,如明确新增项目备案门槛、设定重点行业绿电消费比例及考核问责机制,形成前后衔接、协同发力的政策体系。(199字)

华润新能源:2026年7月太阳能发电项目售电量同比增加15.95%来源:华润新能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9 14:13:38

华润新能源于2026年8月18日发布运营数据:2026年7月公司总售电量达62.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16%;其中风电售电量44.10亿千瓦时,增长13.44%,光伏售电量18.15亿千瓦时,增速更高,达15.95%。2026年1—7月累计售电量为417.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7%。值得注意的是,风电累计售电量为316.9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92%,而光伏累计售电量达100.89亿千瓦时,大幅增长36.95%。整体呈现光伏业务快速增长、风电阶段性承压的结构性变化,反映公司新能源结构持续向太阳能倾斜。

新疆7月外送电量创历史新高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8-19 09:29:34

2026年7月,新疆外送电量达17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7%,其中新能源外送电量85.27亿千瓦时,同比大增66.81%,两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1—7月累计外送电量969.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12%,新能源占比达37.82%。作为国家“西电东送”核心送端和“三基地一通道”重要能源基地,新疆依托丰富的风光资源与全国规模最大的750千伏省级主干电网,已建成“内供八环网、外送五通道”网架,跨区输电能力达3300万千瓦。截至7月底,全网装机超2.74亿千瓦,新能源装机1.8亿千瓦、占比67%,形成“南疆光伏、北疆风电”的差异化布局。通过完善多层次电力市场机制和源网荷储协同调度,新疆持续提升绿电消纳与跨区域配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