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分布式光伏补贴0.01元/千瓦时!有效期两年!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11-08 15:58:04

11月4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二年。

文件指出,本措施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支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调整潮州市能源结构,提升该市低碳发展水平。

鼓励充分利用公共建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或附属空闲场地,因地制宜开发光伏项目;

鼓励市场建立光伏产业培育机制,重点发展高效硅片、电池片、组件产品和关键材料集聚区,支持光伏企业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提高光能转换率;

新增的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报批流程并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且年实际发电量达到50万千瓦时以上,按每年实际发电量给予投资者0.01元/千瓦时电价财政补贴;

鼓励银行加大信贷支持,采取灵活的贷款担保方式,加大对光伏项目的信贷支持;

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光伏项目及时上网运行。光伏项目按省能源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及规定配置相应的储能设备。

原文如下: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潮府办函〔202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支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能源结构,提升我市低碳发展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扶持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若干措施。

一、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开发

按照“宜建尽建、业主自愿”原则,积极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建设。鼓励充分利用公共建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或附属空闲场地,因地制宜开发光伏项目。落实国家关于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要求,发挥潮安区整区光伏开发试点的示范作用,推动潮州光伏项目规模化开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城管执法局、机关事务局,凤泉湖高新区、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属地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不再单列出。

二、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对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单处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利用条件的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对其他类建筑应加强指导,鼓励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凤泉湖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光伏产业和龙头企业

加大对光伏发电项目的政策引导和整体规划,鼓励市场主体采用多种方式建设运营光伏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我市光伏产业发展。建立光伏产业培育机制,重点发展高效硅片、电池片、组件产品和关键材料集聚区,支持光伏企业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提高光能转换率,不断增加市场竞争力,努力形成一批本地光伏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凤泉湖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财政补贴

自本措施印发实施之日起二年内,新增的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报批流程并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且年实际发电量达到50万千瓦时以上,按每年实际发电量给予投资者0.01元/千瓦时电价财政补贴。县区项目按市和县区财政4:6比例给予补贴,凤泉湖高新区的光伏项目补贴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各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发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审核,市财政局根据市发展改革局审核结果将市级负担补贴资金拨付给县区和凤泉湖高新区。光伏发电项目全部发电量纳入全社会发电量和用电量统计,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凤泉湖高新区,潮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光伏项目金融支持政策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潮州市光伏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有针对性地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采取灵活的贷款担保方式,加大对光伏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租赁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为光伏项目提供融资租赁服务,鼓励各类基金、保险、信托等与产业资本结合,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对光伏项目开展信用担保。支持光伏产业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积极申报国家中长期贷款等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金融局,潮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按照“能并尽并”原则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

电网企业要切实为光伏项目提供并网服务,简化并网手续办理,公布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流程和办事指南。按照“能并尽并”原则,全额收购上网电量,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光伏项目及时上网运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潮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接网配套改造由电网企业负责

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项目,其接网工程以及接入引起公共电网的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光伏项目按省能源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及规定配置相应的储能设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潮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建设绿色低碳园区

鼓励建设绿色产业园区和绿色企业。在符合电力规划布局和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创新电力输送及运行方式实现光伏项目就近向产业园区或企业供应绿色电力,电量不计入该产业园区能耗总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潮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新增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各县区年度新增光伏并网发电量不计入本地区年度能耗总量;企业年度新增光伏发电量可作为该企业扩能新增能耗的替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统计局,潮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简化审批流程和并网服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属地备案制度,由市、县(区)投资主管部门限时办理,原则上不超1个工作日办理备案手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凤泉湖高新区、潮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二年。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5:22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6 广东省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登记启动 深度解读及申报指南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16 10:09:04

2026 年广东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登记正式启动,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不参与,分布式光伏成核心主体,9月14日开启登记,10月13日截止提交材料。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范围、申报流程、报价策略、风险提示,附2025年首轮结果参考、粤桂规则对比及全国格局分析,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中石化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N型组件评标结果公示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9-14 10:34:18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与国际事业公司于9月10日公示了2026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N型光伏组件框架协议的评标结果。本次招标面向适用于分布式场景的N型技术光伏组件,旨在为中石化相关绿色能源项目提供稳定、高效的设备供应保障。经评审,五家国内头部光伏企业成功入围: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入围企业将进入后续框架协议签订及日常采购执行环节,其产品需满足中石化对N型组件在转换效率、可靠性、适配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该结果标志着中石化在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落实“双碳”目标过程中,加速布局高效光伏技术应用的重要进展。

三沃机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开工!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26-09-11 10:37:33

三沃机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近日正式开工,是企业践行国家“双碳”战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项目采用“光储充”一体化模式,规划建设150kW光伏电站、50kWh储能系统及20台智能充电桩,优先满足厂区用电与职工通勤充电需求,富余绿电经储能调峰后提升就地消纳能力。项目由三沃机电党总支统筹实施,创新推行“党建+绿色能源”融合机制,将党组织建在一线,组织党员骨干全程参与前期筹备、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等环节,强化组织共建与协同攻坚。作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先行样板,该项目旨在打通技术路径、优化运营模式、锤炼专业队伍,为“十五五”时期规模化布局新能源产业夯实基础,同时切实解决职工充电难、续航焦虑等民生关切,实现企业发展、能源转型与职工福祉的有机统一。(198字)

国家能源集团河南电力民权公司厂区分布式光伏累计发电量突破1亿千瓦时来源:豫电视角 发布时间:2026-09-09 08:52:54

国家能源集团河南电力民权公司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自投产以来,截至9月6日累计发电量达10648.36万千瓦时,突破1亿千瓦时大关。该项目充分利用厂区闲置屋顶与空地资源,科学布局光伏组件,构建因地制宜的分布式绿色能源系统。运行中推行精细化、标准化、智能化运维管理,通过常态化巡检、清洁、故障排查与数据分析,有效应对环境与设备因素影响,持续提升发电效率与系统稳定性。所发电量全部自发自用、就地消纳,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缓解电网压力的同时,显著减少碳排放及污染物排放,等效于大规模植树造林,实现生态、经济与安全效益协同提升。未来,公司将以此次突破为起点,深化新能源布局与节能降碳改造,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199字)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优选启动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8 09:21:30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式启动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面向第一批次优选后剩余的分布式光伏指标,总规模为5万千瓦中未分配部分,不涉及分散式风电。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竞争原则,重点考察申报企业的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建设保障措施等维度,依据评分排名确定推荐开发主体。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信用、环保、土地、能耗等政策要求,承诺按期完成备案与投产(备案3个月内、投产12个月内),并接受全过程监管与数据报送。申报材料须于9月14日上午提交至康巴什区政府指定地点。(199字)

广东:12个分布式光伏项目获碳普惠减排量备案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6-09-07 09:01:42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正式批准广东金鹿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12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省级碳普惠减排量备案。这些项目均符合《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修订版)》的技术与管理要求,经审核确认具备核证减排资格。备案后的减排量已通过广东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各项目业主。通知要求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减排量登记、管理等职责,并在执行中及时反馈问题。此举标志着广东省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普惠机制建设,强化可再生能源减排价值认定与转化。(198字)

安徽芜湖市南陵县:9类情形禁止建设分布式光伏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07 08:59:46

《南陵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是安徽芜湖市南陵县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保障安全与质量而出台的综合性管理文件。文件明确禁止在九类情形下建设分布式光伏,包括存在结构隐患或属砖木/土坯结构的建筑、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环境周边、交通干线控制范围内、生态与文化保护区域、不符合市容规定的临街建筑、违法建筑、已列入拆迁范围房屋等。指引还系统规范了项目选址、备案、建设、验收和运维全流程,强调合法用地、电网承载能力适配、资质合规、安装高度与安全距离等技术要求,并细化发改、住建、自规、电力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合监管与验收机制。该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2.15GW!山西省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7 14:54:21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8月27日公示了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评审结果。依据相关申报通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省能源局组织专家对各市初选上报的项目开展评审,最终确定34个拟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总装机规模达214.95万千瓦(即2.1495GW)。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9月2日,旨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项目所在市能源局提交书面意见,由市级部门统一汇总后报至省能源局。公告同时公布了咨询电话与电子邮箱,并附有详细项目清单。该评审结果是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落实年度建设计划的重要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