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政策提出,培育壮大绿色低碳能源产业。支持徐州打造综合能源基地、新能源特色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和非公路用车生产制造基地。支持光伏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徐州发展氢能产业,探索构建制氢到用氢全产业链条,助力能源供给结构调整。支持徐州建设绿色低碳智慧交通体系,开展公路沿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原文如下: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2〕7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
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69号)要求,支持徐州市全面推进各项行动和工程,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目标,努力形成对全国同类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动能接续转换、生态修复治理具有示范效应的有效模式,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科技创新与支撑能力提升方面
(一)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动深地科学与工程云龙湖实验室加快建设,符合条件时将其纳入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项目。针对工程机械、细胞治疗、安全应急等领域,支持建设技术、产业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及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支持徐州“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徐州建设可持续发展议程研究院,开展战略咨询、政策研究、统计监测和技术转移等工作。支持引进国际知名高校或机构,共建可持续发展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创新载体。支持徐州市优选区域建设省级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离岸基地、海外离岸创新中心,支持徐州建设院士协同创新中心等高端科创平台。支持徐州创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支持江苏师范大学“十四五”期间申请增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徐州工程学院申请增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徐州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在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机制改革、科研评价制度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等方面赋权试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协)
(二)加强可持续发展领域科技攻关与应用示范。通过专题组织、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徐州实施煤矿塌陷地修复、产业接续等碳达峰碳中和重大科技示范。在社会发展科技计划中,单列徐州可持续发展领域项目申报渠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支持徐州针对低碳制造、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等开展技术攻关,在省产业前瞻和关键核心技术计划中,单列徐州国家高新区项目申报渠道。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在徐州设立专业研究所、企业技术联合创新中心。鼓励徐州市与重点国别和地区开展科技合作,联合实施可持续发展项目。支持徐州市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建设徐州安全谷创新核心区,培育发展“一区一战略产业”,加快形成安全应急装备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
(三)大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支持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惠企政策落实。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徐州市培育研发型企业。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对科技创新项目联动投资、协同支持。通过省“双创计划”“333工程”等省级重点人才计划加快人才集聚,推动区域性人才高地建设。支持突破身份限制、打破传统路径集聚优秀人才到徐州创新创业,发挥国际科技组织、海外科技社团、海智特聘专家的海外资源优势,利用省海外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市场化服务机制,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到徐州创新创业。支持徐州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权限下放给国家级高新区,不断优化外国人创新创业环境。支持创建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支持徐州在境内外组织各类专题性、综合性的技术对接洽谈活动,打造开放创新交流平台。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申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人才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科协)
二、产业转型与竞争力攀升方面
(四)推动产业转型接续发展。支持徐州探索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径新模式,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在项目审批、核准、土地、投融资、人才等重要方面给予倾斜。大力支持徐州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进一步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引领推动淮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为同类型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探索新路径。指导徐州市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徐州拟布局落地的万亩工程机械产业园、新型能源试点示范项目等重大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对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省级示范项目申报支持。优先为徐州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环境质量优于约束性指标的工业园区实行正向激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五)推进工程机械产业集群高端发展。支持徐州进一步做强做优工程机械产业,构建世界级产业集群。推动徐州高质量实施首批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工作,推进徐工巴西工业园区创建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加快攻克“卡脖子”技术。支持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支持建设省级智能工程机械装备产业计量测试、特种机器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中心和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高端工程机械装备智能控制技术测试领域),打造淮海经济区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高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培育壮大绿色低碳能源产业。支持徐州打造综合能源基地、新能源特色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和非公路用车生产制造基地。支持光伏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徐州发展氢能产业,探索构建制氢到用氢全产业链条,助力能源供给结构调整。支持徐州建设绿色低碳智慧交通体系,开展公路沿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
(七)激活数字经济赋能可持续发展。推动徐州创建省首批“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优先推荐创建国家双千兆城市,支持申建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打造淮海经济区信息枢纽城市。支持建设、建优、建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打造淮海经济区标识解析应用高地。支持徐州建设智能建造城市。(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
(八)推动开放型经济创新发展。支持徐州创建离岸贸易中心城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支持徐州做好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优先支持徐州创建省级数字贸易基地,支持将重点展会列入省级贸易促进计划,支持申报省级公共海外仓。加大对工程机械、智能装备、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链龙头外资企业和重大外资项目支持力度,支持推荐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列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推动徐州国际货运便利化项目建设,支持淮海国际陆港、观音国际机场和国际邮件互换局建设国际物流区域性中心枢纽,打造陆港开放功能集聚区,积极争取建设区域性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和江苏中欧班列汇集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
(九)提升现代农业发展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农业提档升级,支持徐州市所辖县(市、区)积极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和省级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支持徐州推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地膜减量替代、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标准化生产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徐州创新城乡土地集约利用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
(十)大力提升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质效。支持建设淮海经济区金融服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徐提升等级、新设各类专营和后台机构、下放更多审批权限和信贷计划,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在徐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治化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申请纳入数字人民币试点。支持创建省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动徐州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共建服务基地,发挥好上交所长三角资本市场淮海服务基地和深交所徐州路演中心等平台载体的功能作用,加快绿色企业上市步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科技创新债,引导示范区内非法人金融机构向上争取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支持,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上限为500亿元人民币的专项绿色金融债券,募集所得资金专项用于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鼓励徐州将创新示范区建设项目纳入政府债券申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发挥淮海经济区投资基金作用,研究设立可持续发展子基金,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
三、生态修复与绿色开发方面
(十一)创新开展生态修复工程。支持徐州坚持问题导向先行先试,探索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工矿废弃地可持续利用、设施装备智能化改造等方面的适用技术路线和系统解决方案,全面提升生态修复水平。对徐州采煤塌陷地治理、河湖生态修复等项目,省级相关资金按照规定予以支持。支持徐州“十四五”矿区生态修复和资源利用创新发展。支持徐州开展工业遗留地块风险防控和修复,有序推进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有效缓解工业遗留地块治理压力。(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十二)持续实施生态创建提升工作。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功能提升,支持徐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支持徐州所属县(市、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按全国一流标准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园提升建设水平。支持徐州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发展。进一步优化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统筹资金的使用效率,用于支持补齐生态环境基层基础设施短板。帮助与山东、安徽等建立跨区域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三)继续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建设。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支持开展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加快邳苍郯新洼地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并推动早日开工建设;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全面提升区域防洪排涝灌溉标准。充分考虑工农业、生活、航运、发电等用水需求,利用江水北调、南水北调等工程给予更多水资源保障,支持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帮助提升改善水生态,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支持推进农村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内涝治理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协调国家层面加快沂沭泗河防洪提标工程立项实施。(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
(十四)践行“两山理论”推进绿色开发。支持徐州构建创新推进绿色开发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相互包容、协调统一的新路径。统筹考虑大运河沿线两岸生态保护、城乡建设、文旅发展和文化传承工作。利用江苏省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支持徐州加强文物、建筑、文化遗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支持徐州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支持贾汪区潘安湖湿地公园、吕梁山度假区提质升级,支持狮子山楚王陵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
四、就业保障与结构优化方面
(十五)提高就业保障能力。优化就业结构,支持徐州开展精准帮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试点,加大就业培训、技能提升和创业扶持力度,推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动就业创业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江苏淮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水平,在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诚信机构、骨干企业认定、省级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认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指导,帮助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六)提升重点群体民生保障水平。支持开展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支持申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在“苏适养老”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推动县(市、区)建设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支持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完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新进展。统筹考虑解决老工业基地历史包袱,加快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保障工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十七)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充分考虑徐州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城市建设、人均财力水平等因素,给予适当倾斜。充分考虑徐州生源增长情况,在各教育专项资金方面给予倾斜,推动经济薄弱县区教育发展。着眼于提高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产教融合发展,推动创建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和行业特色性高等职业学校,推动具备条件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在各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和传染病等医疗机构建设,打造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培训基地,加快提升卫生健康科教能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推动构建区域卫生应急联动机制、救援体系和疫情常态化联防联控机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应急厅、省卫生健康委)
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意义重大。省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题会议推动机制、项目清单实施机制和督查考核落实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年排定一批项目,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推动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强化服务、协同配合、狠抓落实,同时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帮助向上争取支持,努力把徐州市建设成为在全国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示范区,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江苏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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