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爱旭股份(SH:600732)发布公告,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发布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不超过35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10,898,756股的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用于珠海年产6.5GW新世代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建设项目、义乌年产10GW新世代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第一阶段2GW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6月30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第211675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中国证监会决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2022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请做好上海爱旭新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对于终止发行的原因,公司表示,自2021年4月23日首次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在此期间,行业情况、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为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并与相关中介机构充分的沟通及审慎论证,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对于终止发行的影响,公司认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未来将继续围绕新一代ABC高效太阳能电池技术,持续推进量产化进程,积极争取早日实现新建项目的投产、达产,努力为客户提供更高转换效率的太阳能电池及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