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珠海港(SZ:000507)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积极拓展风电、光伏、氢能等优质新能源项目,后续如有项目落地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运营主体。
珠海港:积极拓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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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八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聚焦光伏、风电、核电、锂电池、氢燃料电池、输变电装备六大重点领域,系统部署九项主要任务。方案以构建技术领先、链条完整、集群成势的产业格局为目标,提出到2028年实现产业营收超4700亿元,培育百亿级企业6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以上;在光伏领域重点突破HJT、TOPCon、XBC等新型电池及钙钛矿等新材料技术,提升产能利用率至70%以上;同步推进海上风电装备升级、核电关键部件国产化、锂电池全链条发展、氢能“制储输用”协同及特高压输变电装备研制,并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市场主体培育、应用场景拓展和金融政策保障,加快打造我国北方重要新能源装备产业基地。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了2026年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总规模达983兆瓦。本次工作依据宁夏自治区发改委《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及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项目的相关通知要求开展,覆盖全市各县(市、区)申报项目,并对同心县腾退的指标组织了补充申报。经组织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开展竞争性评审,最终形成拟纳入自治区年度开发方案的项目清单。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至9日18:00,为期3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吴忠市发改委能源科反馈。附件同步公布了具体项目明细表。
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那朵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投资主体。该项目位于广南县境内,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公告明确坚持“公开透明、生态优先、融合发展、合法合规”四大配置原则,强调项目须统筹生态保护、国土空间规划与乡村振兴,落实就近接入、就地消纳要求,并严禁炒卖资源、虚假投资等行为。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开发资质、良好信用记录及相应投融资与建设运营能力;评选采用100分制综合评分法,涵盖企业资信、建设管理、联农带农、财税贡献及就业带动等六方面。中选企业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协议签订、备案、开工及全容量并网(原则上自开工起1年内),并严格遵守用地、环保、安全及技术标准要求。报名截止至2026年9月14日,优选会议定于9月18日举行。(199字)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于9月1日启动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共推出4个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达60万千瓦。企业可自主选择参与一个或多个项目,允许由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项目要求在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手续办理时间可剔除,最长豁免期为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并须在开工之日起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其中,茶光互补类项目需按装机容量的10%配置调节资源,企业可通过采购共享储能服务或自建新型储能设施等方式满足该要求。
云南省耿马县于9月1日发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配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600MW光伏项目投资主体。本次竞配共设4个子项目,企业可单独或联合(联合体成员限2家)参与任一或多个项目。所有项目须按装机容量的10%配套建设调节资源,允许通过自建新型储能设施或购买共享储能服务等方式落实。在建设进度方面,项目备案后2个月内须开工(用林用地、环评、水保及电网接入等前期审批时间可顺延,最长不超过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须实现全容量并网。
《江苏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聚焦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和煤电等八大重点行业,提出系统性节能降碳路径。方案明确到2028年底,工业行业能效达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提升20个百分点,煤电标杆机组比例提升15个百分点,全面清零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针对煤电行业,将稳妥关停30万千瓦级及以下机组,对大容量机组实施“一机一策”节能改造,涵盖汽轮机提效、锅炉低氮燃烧、余热梯级利用及智慧集控,并推进灵活性改造与生物质耦合发电,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储热等设施。同时强化资金支持、节能量交易、标准引领、转型金融及审批服务等保障机制,通过摸排诊断、“一企一策”制定方案、项目动态储备与全过程管理,推动存量挖潜与增量管控协同发力。(199字)
云南省能源局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公示,对2025—2026年第二批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予以确认。此次确认依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优化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事宜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6〕148号)等文件要求,面向申报在2025年6月1日及之后并网发电的项目开展。经该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形成《云南省2025—2026年第二批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确认清单》并随文附件公布。公示期为2026年8月31日至9月4日,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须提供事实依据、证明材料、有效联系方式,并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身份证信息。逾期反馈不予受理。
吉林油田45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即将全面投产,其中10万千瓦光伏部分已于2024年2月投运,35万千瓦风电部分于5月完成全部56台机组吊装,目前并网前调试及生产准备均已就绪,具备并网发电条件。该项目位于吉林乾安地区,依托当地丰富的风、光资源,统筹利用油田闲置土地、低效井场等空间,采用“光伏+风电”复合开发模式。作为吉林油田新能源重点工程,它继15万千瓦自消纳项目和昂格55万千瓦风电项目后持续推进,于2025年7月9日开工建设。项目绿电将通过国家电网统一调度外输,实现跨区域互济,助力降低外购电比例与生产环节碳排放,推动老油田绿色低碳转型与经济效益、环保效益协同发展。(198字)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于2026年8月25日公示了该旗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结果。本次优选工作依据国家及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相关能源管理政策文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由旗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经评审,内蒙古开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获准开发苏布尔嘎镇50兆瓦分散式风电示范项目;内蒙古博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准在矿区移民安置住房F3-04小区建设0.34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示期为2026年8月25日至27日,期间相关申报主体可就评审结果提出实名书面质疑,旗能源局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199字)
青海省出台《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依托本地清洁能源优势,系统推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方案明确分三阶段实施:2026年起率先在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等重点行业试点;2028年拓展至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纺织等高耗能行业;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行业的零碳工厂建设体系。围绕“科学算碳、源头减碳、过程脱碳、智能控碳”,提出七大重点任务,包括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发展绿电绿氢协同供能、优化工艺与原料、推广碳捕集与资源循环、开展产品碳足迹分析、构建零碳供应链、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平台。同时规范碳抵销机制,严控“伪零碳”风险,并建立常态化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督。(199字)
新疆自治区发改委与能源局近日印发第五批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清单,共包含3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59万千瓦(其中风电89万千瓦、光伏70万千瓦),重点服务于煤化工、电解铝和纺织制造三大高载能及外向型产业。项目分别布局在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采用“绿电直连”模式,建成后年均可消纳绿色电力约29.8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9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41万吨。此举旨在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节能降碳,促进清洁能源就地转化。此前,新疆已分批推进多处绿电直连示范项目,如哈密伊吾算力示范区和克拉玛依云计算园区项目。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强化统筹协调,加快项目核准、建设与电网接入,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建设,并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助力新疆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与开放优势,服务国家“双碳”战略。(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