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欧盟能源专员公布了《欧洲绿色协议》的下一章立法提案,包括《氢能和脱碳气体一揽子计划》,重新制定《建筑能源性能指令(EPBDII:Energy Performance of Buildings Directive ) 》。
目标是通过将光伏设施和储能应用作为建筑改造和设计的主流,加速现有建筑的脱碳。重新制定的《建筑能源性能指令》将其范围扩大到包括减少建筑物的排放,而不仅仅是提高它们的能源性能。欧盟委员会还提议,到 2030 年,所有新建筑必须实现零排放。
根据提案,每幢建筑都将拥有一张“”能源性能证书”,提供有关能源消耗的公开信息,并是投资、购买和租赁决策的重要指南。取得能源性能证书的义务将扩展到正在进行重大改造的建筑物、续签租赁合同的建筑物和所有公共建筑。出售或出租的建筑物或建筑单元也必须有证书,并且需要在所有广告中说明能源性能等级。到 2025 年,所有证书都必须基于从 A 到 G 的统一等级。
国家建筑改造计划将完全纳入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这将确保可比性和进展跟踪,并与筹集资金和触发所需的改革和投资建立直接联系。这些计划需要包括最迟到2040 年在供暖和制冷领域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路线图,以及到 2050 年将国家建筑存量转变为零排放建筑的途径。
实现最终的碳中和目标,建筑行业碳减排非常关键,这已经是全球各国的共识,未来对建筑行业的碳减排要求也将会越来越高。今年9月份,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公告,该规范覆盖面广,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内容,还明确了从2022年4月1日起,对建筑碳排放计算作为强制要求。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推出,是为了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此次发布的节能规范可以说是集大成者,随着它的发布,受到影响的原有标准及规范达到20部。
以后建筑项目能不能上,碳排放水平“说了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全省范围的钢铁、火电、建材等九大重点行业,在上马新项目时,要在环评中纳入碳排放评价。由此,浙江成为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碳评价工作的省份。
《指南》明确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从两个维度做好碳评价工作。其一,针对建设项目,要根据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强度、工业总产值碳排放强度等指标,判断项目在行业内是否属于普遍水平;其二,针对项目所在地,项目能否上马,要看是否有利于当地实现碳达峰目标。
目前在国内,建筑全生命周期产生的碳排已经占到全国碳排总量的2/5以上,建筑上安装光伏是解决建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的重要途径,这其中建筑光伏一体化无疑又是最重要的增量主体。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