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峰谷价差调整为3.6:1。即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20%。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新增损益、代理购电新增线损损益、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代理购电偏差电费不参与浮动。
原文如下:




将峰谷价差调整为3.6:1。即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20%。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新增损益、代理购电新增线损损益、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代理购电偏差电费不参与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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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旨在强化电价引导作用,促进削峰填谷、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并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政策明确工商业用户中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及电网代理购电价格(不含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执行分时电价,其他分摊费用除外。浮动比例为:高峰上浮70%、低谷下浮70%、尖峰上浮100%、深谷下浮90%。峰谷时段按季节动态划分,全年分为四段,各含不同谷、深谷、峰、尖峰及时段;平时段为峰谷时段之外的其余时间。此外,居民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农业生产用电及青岛、淄博“电代煤”用户可自愿参与,其低谷时段统一为23:00至7:00,其余时段与工商业保持一致。(199字)
广东电网近日公布2026年9月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本次电价适用于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各类工商业用户,覆盖珠三角五市、惠州、江门、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等全部区域。电价按用电性质分为单一制和两部制两类,并同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其中,珠三角地区代理购电价格环比上涨6.5%,其余区域电价明细亦一并公布。该电价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是广东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下电网代理购电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反映当月电力供需、燃料成本及系统运行等综合因素变化。(198字)
本文介绍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分时电价政策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发挥价格信号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方案主要包含两项优化:一是放宽峰谷时段总时长限制,将全年高峰和低谷时段上限分别由2190小时提高至2628小时,尖峰与深谷时段上限由1200小时提高至1500小时,并探索区域错时执行以匹配各地用电特性;二是建立峰谷时段动态调整机制,允许在电力供需紧张或天气异常等情况下,由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提前15天优化未执行时段,同时明确新旧零售套餐的执行衔接规则。该方案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日。
“十五五”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分时电价重塑光伏收益逻辑——“何时发电”比“发多少电”更关键。晶科飞虎3以TOPCon弱光优势(早启晚停、95%~98%效率)精准匹配早晚高峰高电价时段,并推出眩光、积灰、荷载、安全等多场景定制产品,实证单月增益76万元。
本文聚焦工业园区白天用电成本高企的痛点,分析其根源在于分时电价机制下生产高峰与电价峰段高度重合,导致企业电费支出大幅增加。文章指出,“错峰用电”受限于生产调度现实,难以落地;单纯安装屋顶光伏虽能部分抵消高价电,但因发电与用电时段不匹配,自发自用率仅60%–70%,经济性受限;而独立储能虽可实现谷电峰用、平抑需量,却缺乏稳定低价电源支撑。由此提出核心观点:唯有“光储融合”——即光伏与储能系统深度协同运行,才能构建“白天发电、实时消纳+余电存储、傍晚释放”的闭环,将自发自用率提升至90%以上,同步降低电度电费与基本电费。文中以阳光新能源的实践为例,说明其通过定制化方案、智能平台(如“魔方”技术)和全周期服务,已在多个行业落地规模化项目,推动工业园区从单一节能转向系统性绿色用能升级。(199字)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于2026年5月28日发布《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6〕112号),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新版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新政优化了峰谷时段划分,取消春秋季早高峰,延长并强化夏冬季晚高峰与尖峰时段;调整计价基数,仅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和系统运行费用参与分时浮动,输配电价及政府性基金附加不再浮动;峰谷价比调整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2.05∶1.85∶1∶0.4∶0.2。政策覆盖全体工商业用户,大工业用户须全年执行,一般工商业用户可自主选择且一年内不得变更。
2026年5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6〕112号),7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2024年21号文。索比光伏网编辑部对浙发改价格〔2026〕112号进行了逐条拆解,综合浙江省发改委官方解读及多家行业机构测算数据,形成这份深度报告。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全省(含深圳)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系统性调整。核心变化包括:新增12:00–13:00为低谷时段,使低谷时段扩展至1:00–8:00和12:00–13:00;高峰时段为10:00–12:00、14:00–19:00,其余为平段;峰平谷比价维持1.7:1:0.38不变。执行范围明确区分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与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大工业、专用变压器工业用户强制执行,101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及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同时优化尖峰电价(7–9月及高温日11–12时、15–17时)和蓄冷电价政策,并统一平段电价基准与费用分摊规则。(199字)
(三)平均负荷率暂按区内1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两部制用户平均水平执行,由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测算、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备后公布。能源主管部门取消就近消纳项目实施资格的,自次月起用电企业执行正常工商业用户电价政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规定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6年4月17日
据国家能源局消息,为保障春节假期等消纳困难时段的电网稳定运行,华东能源监管局近日持续加强安徽省低压分布式光伏调控监督工作,要求相关电网企业做好调控准备与用户宣传。二是做细用户走访宣传,通过上门走访、微信告知等方式,积极对接重点企业,宣传分时电价、需求响应、“电车充绿电”及分布式光伏调控等政策,引导用户参与供需协同互动,主动承担“促消纳、稳运行”义务,共同保障大电网可靠运行。
2月28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与现行政策对比,全年的上午高峰时段整体调整至6:00-8:00,缩短了1h;部分月份晚间的高峰时段增加了1h。本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