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国家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通过告知承诺制完成对秦山核电厂1号机组延续运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审核和办理。这是该机组继9月3日获得国家核安全局延续运行许可后,再次获得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延续运行许可,有效期延长至2041年12月15日,机组容量变更为350MW。至此,秦山核电厂1号机组延续运行相关许可取证工作全部完成,“国之光荣”赓续辉煌,迈上新征程。
据测算,秦山核电厂1号机组延续运行后,每年可为全社会提供清洁电力达25亿千瓦时,与燃煤发电相比,相当于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00万吨,将为实现区域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推动浙江省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作出积极贡献。同时,作为我国首台成功开展延续运行电力业务许可的核电机组,其先行实践经验将为我国核电机组延续运行评估标准、许可体系建立提供有益借鉴。
下一步,秦山核电将以此为契机,积极与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浙江能源监管办合作,全面总结和梳理延续运行取证的技术评估方法和规范流程,推进我国核电机组延续运行电力业务许可标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