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办结时限的公告,公告称为贯彻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间、减跑动工作,现将省发展改革委部分政务事项办结时限调整公布如下,其中作为公共电源建设及运行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备案项目承诺办结时限从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
以下为详情:
1、油页岩(页岩油)综合利用项目备案项目承诺办结时限从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
2、作为公共电源建设及运行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备案项目承诺办结时限从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
3、长白山区域矿泉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项目备案项目承诺办结时限从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
4、汽车整车投资项目备案项目承诺办结时限从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
5、农村地区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备案项目承诺办结时限从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
6、创业投资企业备案承诺办结时限从1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
7、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承诺办结时限从1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8、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免税确认承诺办结时限从20个工作日调整为个7工作日;
9、新建灌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承诺办结时限从10个工作日调整为9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