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出关于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通知,对于全面开发潜力巨大的我国屋顶分布式光伏市场意义重大且正当其时,必将有力促进“双碳”目标实现和强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不过,屋顶分布式光伏既新奇又复杂还个性化强,与集中式光伏开发模式迥异。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开发旨在用集约化开发分布式光伏,各地在试点阶段亟须探索出适合全面推广的有效模式及相应的政策支持,不能套用集中式光伏开发模式,尤其慎用“一企包一县”的开发模式,复杂问题不能简单化,否则就偏离了试点本意。
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正当其时
屋顶分布式光伏是在屋顶建设光伏电站的分布式光伏。我国屋顶资源丰富,可安装屋顶分布式光伏的潜力巨大。以自发自用为主要特色的屋顶分布式光伏,既可减少电网的消纳压力,又可助推其用户成为绿色电力生产型消费者或产消者,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另外,我国屋顶资源主要分布在县城及村镇,这些闲置屋顶若能安装上光伏,既可带动巨大但规模不一的投资,又能为业主带来可观的收入,还可促进本地就业及为乡村注入活力,可以强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价值与潜力都很大,优点显著,但开发难度也不小。毕竟,屋顶分布式光伏既复杂又新奇,与集中式光伏差别很大,其单位装机成本中软成本占比较高,约占单位装机总成本的1/3至1/2,而获客成本又占软成本的1/5左右。其实,国家在2013年启动光伏市场发展时,明确提出以分布式光伏为主,结果与目标差距甚大。截止到2020年底,我国光伏累计装机总量为252.88吉瓦,其中,分布式光伏累计占比为31%,而屋顶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仅为45吉瓦左右。
我国既需要也适合全面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目前除户用光伏外都已平价上网,全面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条件基本具备。然而,因分散而导致软成本高居不下仍然制约着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全面开发。此时,国家能源局提出了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新思路,用集约化开发分布式光伏,可以有效化解分散与集中的内在矛盾,将有力促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全面开发,意义重大,时机正佳。当然,国家能源局意识到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不易。为了谨慎起见,国家能源局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既是必要也是合理的。
试点重在探索适合推广的有效模式
国家能源局关于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文件包含试点条件、落实保障措施、政策支持与方案要求四个方面,归结起来,就是要求各地积极探索适合大规模推广的有效模式。毕竟,屋顶分布式光伏是把光伏发电与用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新模式,个性化强,与集中式光伏发展模式截然不同,两者的主要差异表现在:后者装机规模较大甚至巨大,所发电力绝大多数都要上送电网,仅为传统的绿色电力生产者,与电网关系简单,仅涉及售电电价或电力交易时的过网费;前者装机规模可大至兆瓦级也可小至3千瓦,所发电力既可是全额上网的传统的绿色电力生产者,但多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新型的绿色电力生产型消费者或电力产消者,与电网关系复杂,既涉及售电电价及电力交易时的过网费的确定,与是工商还是居民的电力用户分类有关,长期看还深受是否引入净计量电价的影响。
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涉及因素众多,主要有:地区光照与屋顶资源丰度,屋顶类别与空间聚散,屋顶业主类型与属性,屋顶光伏电力属性与消纳,开发主体与运营维护,投资来源与收益分配,这些因素的不同组合就会形成不同的开发模式。另外,屋顶分布式光伏深受政策影响,主要有:党政机关与文教卫等公共机构屋顶安装光伏的政策导向与经费预算,电价政策及变动,户用光伏补贴与居民电价补贴政策及变动等。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