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对山西省的2021年的光伏、风电工作做了规划。
结合山西省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值,经电网公司测算,2021年、2022年山西省需新增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规模1120万千瓦。文件明确晋北三市暂不考虑风电竞配项目,其余地市风光发电项目规模按2:8比例申报。
考虑到资源禀赋、消纳条件、在建存量项目规模及项目落地率,各市申报控制规模如下。其中大同、朔州、忻州、阳泉四市,建议项目在安全前提下配置10%及以上的储能设施。
文件强调了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户用光伏项目配备储能。
申报风电项目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2年6月底前并网。申报材料于9月10日下午18:00前送至山西省投资咨询和发展规划院。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鼓励光伏建设,山西省进行了市级奖励和企业奖励。其中,朔州市2019年光伏发电竞价项目全部按承诺投产时间全容量并网,给予奖励20万千瓦装机总规模,由朔州市能源局自主择优另行确定上报。
晋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国际能源、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山西神头发电有限公司,在2019年光伏发电竞价中有项目按承诺投产时间全容量并网,并积极带动了山西省光伏相关产业发展,分别给予奖励10万千瓦装机规模,由企业直接上报。
原文如下: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