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首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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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云浮翔海光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9月24日成功并网,是华润电力云浮公司迄今单体规模最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也是其建成投运的第七个综合能源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5.988兆瓦,依托厂区屋顶资源建设,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投运后预计年发电量732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2233吨、减排二氧化碳约6282吨,具有显著生态效益。该项目推动绿色电力就地消纳与富余电量上网协同,丰富了区域绿色能源供给,助力优化当地能源消费结构。华润电力云浮公司表示将持续拓展综合能源业务,深化与重点用能企业合作,加快多元绿色项目落地,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198字)
中国车谷军山新城车谷智能网联智造园于9月22日成功投运1.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由湖北汉能乾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利用园区闲置厂房屋顶安装2288块高效单晶硅组件,配置12台逆变器,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优先满足园区生产用电需求。针对园区配电系统复杂、含5台总容量8400kVA变压器的特点,项目创新采用3个低压侧并网点设计,规避传统单点并网易致的过载与消纳不足问题。配套清方配电智慧监控系统,实现遥测、遥信、遥控、遥调等数字化运维,支持无人值班、少人值守。项目年发电量约137.07万千瓦时,可年减碳1121.53吨,并节约标准煤、减少多种污染物排放。同时,绿电直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屋顶光伏还兼具隔热保护功能,为武汉经开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应用提供了可复制样板。
荆州邮件处理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5年7月正式并网运行,装机容量1.6兆瓦,是该市邮政快递业第三个兆瓦级光伏项目。该项目位于沙市区锣场镇,作为省际邮件枢纽和江汉平原电商物流集运中心的重点工程,于4月30日开工,投运后全市日均邮件快件处理能力达960万件,年处理量35亿件,时效最快缩短6小时。光伏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电约160万千瓦时,日均发电近4500度,可满足约500户家庭全年用电,每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超30万元。荆州市邮政管理局将持续推广此类绿色能源应用,推动行业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199字)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公示第一批“超长在途”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依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对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满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开展清理。本次公示范围为截至2026年9月15日已超期未并网的存量项目,共涉及若干备案项目(明细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项目单位须向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计划,并确保15日内开工建设;确需延期的,应主动申请接入方案延期。逾期未反馈合理计划或未开工的项目,将由县供电公司终止其并网流程。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麟游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是陕西麟游县为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而制定的专项制度文件,旨在落实国家及陕西省最新政策要求,遏制行业乱象、保障农户权益、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办法明确适用于全县四类分布式光伏项目(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覆盖备案、建设、运营、合同、收益兑付、主体变更、到期处置及纠纷调处等全流程。核心内容包括:实行“谁投资、谁备案”原则,强化房屋安全鉴定与风貌管控;严格开发准入,严禁强制摊派、虚假宣传和金融风险转嫁;推行标准合同、村级统筹开发与企业报备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的联合监管与闭环治理体系。目前该办法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浙江省玉环市发布《玉环市整市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整市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为原则,统筹屋顶分布式光伏与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重点覆盖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及农村住宅等各类可利用屋顶资源。目标到2028年底,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55万千瓦,推动光伏总装机容量突破150万千瓦,实现全域光伏规模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该方案还提出完善项目备案、并网接入、消纳保障和运维管理等配套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与政策支持,旨在将玉环打造为浙江省整县(市)光伏开发示范样板之一。
2026年8月20日,贵州睿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平塘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绿色能源建设项目EPC招标异常终止公告,原因为报名时间设置过短,后续将修改后重新启动招标。该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拟利用各乡镇水厂及工业园区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总屋顶面积约67.4万平方米,实际光伏铺设面积15.9万平方米,计划安装55400块650Wp单晶硅双面N型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36.01MWp,交流侧30.846MW。项目总投资约1.076亿元,建设周期两年,涵盖方案与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屋顶防水修复、钢结构加固、变配电系统建设及全过程技术服务等内容。已缴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将依规退还。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通知,决定即日起临时暂停全县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工作。此举旨在应对当前光伏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重点包括两类问题:一是不法分子以光伏项目为名实施诈骗,造成群众财产严重损失;二是部分光伏企业存在违法转包、未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问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频发,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暂停范围覆盖全县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受理,恢复时间将根据风险整治情况另行通告。该措施系属阶段性监管举措,以维护群众利益和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