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姚金楠报道:7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指出,为有利于保障光伏新能源发展,促进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对光伏玻璃产能置换实行差别化政策,光伏压延玻璃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但要建立产能风险预警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针对《实施办法》的官方解读中指出,在当前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考虑光伏产业发展需要,以及玻璃产能情况,工信部预计,到2025年,我国光伏压延玻璃将出现较大缺口,光伏玻璃产能的结构性短缺问题已经显现。
因此,综合考虑,为有利于保障光伏新能源发展,促进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实施办法》对光伏玻璃产能置换实行差别化政策,新上光伏玻璃项目不再要求产能置换,但要建立产能风险预警机制,新建项目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召开听证会,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先进性、能耗水平、环保水平等,并公告项目信息,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履行承诺不生产建筑玻璃。
据悉,此次《实施办法》是对2017年版《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和完善。经过三年实施,原《办法》的部分内容已与新阶段新要求不相适应,部分操作程序相对笼统。同时,此次《实施办法》针对三年实践中积累的部分有益做法进行了吸收完善到,有利于更好地巩固去产能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