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省启动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框架体系,制定出台《青海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方案(2018-2020年)》《加快青海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建立推进工作机制,与国家能源局联合组建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省部共建协调推进工作组,系统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同时,全力打造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实施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清洁能源项目,实现了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良好开局。截至2020年底,国家能源局明确的4项量化指标全部按期完成,青海省清洁能源发展呈现清洁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2021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家能源局悉心指导青海省起草《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如今,青海省已建成青豫直流全国首条高比例清洁能源特高压输电通道,向河南省输送清洁电力超过100亿千瓦时;建成全球最大的水光互补项目,填补了国际大规模水光互补关键技术空白。同时,清洁能源产业与保护生态环境协同发展,2017年至2020年先后开展“绿电7日、9日、15日、31日”及“三江源绿电百日”活动,连续刷新100%清洁能源供电世界纪录。在能源惠民方面,全力推进39个贫困县光伏扶贫工程实现全覆盖,扶贫收益达5.7亿元,实现7.7万户、28.3万人口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