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电投(吴桥)电力有限公司新建装机容量120兆瓦“种植+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标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显示,新建装机容量120兆瓦;标段划分为工程监理标和EPC总承包标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电投(吴桥)电力有限公司新建装机容量120兆瓦“种植+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投(吴桥)电力有限公司新建装机容量120兆瓦“种植+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0】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电投(吴桥)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电投(吴桥)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电投(吴桥)电力有限公司新建装机容量120兆瓦“种植+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
2.3工程建设规模与标段划分:新建装机容量120兆瓦;标段划分为工程监理标和EPC总承包标两个标段
2.4质量标准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2、质量目标:质量零事故,主要技经指标、整套试运综合质量主要指标和施工工艺达到同期、同类型、同地区工程建设先进水平;确保工程达标投产,创河北省优质工程奖。3、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计划工期及计划开
竣工日期:
计划工期:153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
2.6资金来源: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
2.2招标范围:承包人对工程勘察设计、采购供货、施工、调试、手续办理一体总承包。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的全部手续办理,项目征租地,当地政府协调,清障协调,电力质检手续办理;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光伏组件采用甲定乙购形式)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承包人负责办理并网手续、调度手续,购售电手续,电价跑办手续;承包人负责开工手续办理、建安工程一切险、消缺、培训、验收(含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送出线路及对端接入(包括但不限于:核准、可研、批复、设计、施工、接入站改造及协调等)、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承包人负责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服务等,按照业主要求完成达标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10000万元以上。(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提供(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不得高于70%)
3.1.3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开始日期之后)(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开始日期之后)(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声明)(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3.1.4业绩要求:3年内至少具有1个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2018-投标截止之日前,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同时具备近5年内累计容量200MW光伏电站总包或施工承包业绩(2016-投标截止之日前,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合同业绩主要内容)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须为投标人在编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提供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等相关证明文件)(2)项目经理须担任过光伏EPC总包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3)年龄低于男55周岁,女50周岁。(4)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经理经社保部门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所属新能源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须提供投标人声明)(4)近5年内未发生重大的施工质量问题。(须提供投标人声明)(5)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30至2021-07-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7-20 09:00,地点为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