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协鑫新能源及保利协鑫能源联合公告,间接附属公司苏州协鑫新能源、湖北协鑫新能源及苏州协鑫开发(作为卖方)与重庆绿欣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国电投重庆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订立第二批购股协议。
根据第二批购股协议,该等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于十堰郧能、京山协鑫、京山鑫辉、上高县利丰的全部股权,于石城协鑫的70%股权及于安福协鑫的51%股权。第二批购股协议项下的代价总额约为人民币2.75亿元。
据悉,目标公司拥有位于中国的7座已营运光伏电站,总并网容量为约149兆瓦。
于第二批出售事项完成后,十堰郧能、京山协鑫、京山鑫辉、上高县利丰将由买方拥有100%股权;安福协鑫将分别由买方及苏州协鑫新能源拥有51%及49%的股权;及石城及石城县赣江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石城县赣江源农业发展,保利协鑫及协鑫新能协鑫将分别由买方源的独立第三方 )拥有70%及30%的股权。于第二批出售事项完成后,所有目标公司将不再为保利协鑫集团及协鑫新能源集团的附属公司。
近年来,保利协鑫(透过协鑫新能源)积极出售光伏电站,以实现轻资产模式。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自2020年以来协鑫已进行17次光伏电站出售交易,累计规模3.125GW,回笼资金约95.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