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了《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文件指出,到2025年山东省将建设450万千瓦左右的储能设施。
《意见稿》提出,储能以市场化为导向,科学合理选择经济技术可行的路线,优先发展大容量、高效率、长时间储能设施,推广退运电池储能模式。鼓励新建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鼓励实施盐穴储能项目。支持建设运营共享储能设施,鼓励风电、光伏项目优先租赁共享储能设施。
建立健全储能配套政策,完善储能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储能设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和电力现货市场。建立完善储能设计、验收、检测、接入等标准体系,建设省级储能监测、调度平台。
《意见稿》明确,要加强储能关键技术、单元模块和控制系统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步伐,建设济南储能设备集成和工程创新中心,培育青岛、潍坊、淄博、泰安、济宁、枣庄、烟台储能产业基地,着力构建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储能集成、运行检测全产业链。
大力发展工业副产氢纯化技术,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示范,培育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
此外,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意见稿》指出,升级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流、信息流和业务流双向联通。到2025年,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5000座、充电桩15万个,各市中心城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公共充换电网络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