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全面梳理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的发展现状,并结合实际梳理申报2021-2021年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建设规划。
文件明确要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十四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将重点支持在工业园区、大型建筑、公共建筑等用电负荷较大的区域,结合建筑条件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支持充分利用农区牧区棚圈庭院、农光互补等形式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保障用能用电需求,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广和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仅申报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要求小于6MW,分为全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类,其中余电上网电量比例不高于25%。
原文如下: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