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新疆哈密市关于开展12万千瓦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配置的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本次参与竞争性配置风电、光伏项目包括自治区发改委《“十二五”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公示》中要求通过竞争性配置重新确定项目投资主体的淖毛湖49.5MW风电项目、景峡50MW光伏项目以及石城子20MW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项目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风电项目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建设业绩,同时承诺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的前五年不得进行变更和转让。
公告原文如下:
哈密市关于开展12万千瓦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配置的公告
为科学合理开发哈密市风能、太阳能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方式,促进风电、光伏产业有序规范建设,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哈密市12万千瓦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哈密市参与竞争性配置风电、光伏项目包括自治区发改委《“十二五”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公示》中要求通过竞争性配置重新确定项目投资主体的淖毛湖49.5MW风电项目、景峡50MW光伏项目以及石城子20MW光伏发电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并网时间。光伏项目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风电项目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二)项目业主。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建设业绩。项目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的前五年不得进行变更和转让。
(三)标准规范。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要求。
(四)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项目概况、支持性文件、综合信用承诺函等。(风电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光伏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
三、竞争要素
竞争配置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企业投资实力、历年业绩、技术方案、设备先进性、储能调峰措施、社会及经济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竞争要素。
1.企业能力。包括投资能力、业绩、技术能力、企业诚信履约情况评价。
2.设备先进性。风电项目包括风电机组单机容量、认证情况、最大风能利用系数、动态功率曲线保证值等;包括太阳能面板技术、逆变器技术、电气主要设备选择、就地升压变压器技术等。
3.电网接入条件和地区消纳评价。包括厂址选择和土地利用情况、电网接入条件、电网送出条件、电网安全和地区消纳情况等。
4.技术方案。包括充分利用资源条件、优化技术方案、利用小时测算、智能化控制运行维护、退役及拆除方案、经济合理性等。
5.储能调峰措施。
6.社会及经济效益分析。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税收、拉动地区经济发展情况。
7.申报企业其他竞争支持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在哈密市政府网站公开公示三日,公布报名渠道和联系方式,并积极邀请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8月4日至8月7日,接受网络报名和电话报名。
(二)申报企业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文件以及次公示要求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如因支撑性文件等不符合要求造成时间耽误的或超过报送时间节点的,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三)申报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最晚于2020年8月8日上午12:00点前报送(先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fgwnyk2019 @163.com,后期再提交一式两份纸质版材料至哈密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
(四)2020年8月9日,哈密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哈密市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暂行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分相关标准进行客观评分并排序,排序结果上报哈密市人民政府最终审核确定。(评分要点见附件2、附件4)
(五)2020年8月10日在哈密市政府网站公布入优选配置投资主体结果。如对公布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哈密市发展改革委提出。
(六)2020年8月15日由哈密市发展改革委将确定的项目投资主体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申请核准(或备案)。
(七)项目企业在取得核准(或备案)后立即跑办项目相关手续,合理组织施工,并保证按要求完成建设。
(八)项目所在地发改委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每月20日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在项目建设、验收、运营等过程中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严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其他未尽事宜,遵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附件:
1.《哈密市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申报材料》
2.《哈密市风电项目竞争配置评分表》
3.《哈密市普通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申报材料》
4.《哈密市普通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评分表》
(联系人:刘晓博0902-2365603/18199028012)
2020年8月3日
责任编辑:谢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