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0.FXJY.ZB.07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彰武县中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7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由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彰武县中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及运行维护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阜新市彰武县境内。
2.2建设内容:建设300kw分布式光伏电站11座,400kw分布式光伏电站1座,包括场内建设工程、配电安装工程及并网手续;光伏电站20年运行期的运行维护。
2.3合同估算价:2146万元。
2.4项目类型:EPC总承包及运行维护。
2.5招标范围: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用地、规划等手续的办理及勘察设计等工作)、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建筑、施工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项目验收、质保服务等,并协助当地电网公司对项目并网验收(即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工程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内容,均纳入本项目EPC总承包服务范围内);光伏电站运行期的运行维护。
2.6计划工期:2020年7月15日——2020年9月30日,工期77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设计、采购、施工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格: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及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近3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至少1个光伏发电EPC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中须确认一家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4)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7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文件及《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标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阜发改发【2020】14号文件,本次采用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将投标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及标段、身份证、联系方式及汇款凭证截图或原件扫描件相关信息发至邮箱内。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