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准入监管,针对长期以来新能源发电企业普遍存在申领许可证迟缓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办先后下发整改通知书和监管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3月2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我办迅速转发并提出明确的落实要求。
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山西能源监管办与山西省电力公司建立联动机制,在监管过程中,我办对照最新要求,分类梳理,分布推进,既注重质量,又强化服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特别是针对扶贫光伏项目现状,对需要办理许可证的6家企业,主动对接,分类、无接触式指导申办,仅用两个工作日完成了符合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条件的3家扶贫光伏项目许可审批程序,受到企业好评。经过认真排查梳理和联合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在省调并网需要办理的15家风电场、11家光伏电站全部取得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一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与电力调度机构互通信息,准确掌握并网发电机组详细情况,实施精准监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推进发电业务许可政策落地,强化依法监管;三是将发电业务许可情况纳入信用监管范畴,把发电企业持证经营纳入今年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管的重点,推进问题监管;全面严肃查处违反许可制度的各类行为,促进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在国家产业政策落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