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2020年村级屋顶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招标核(2020)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2.1.1 招标工程的建设内容及建设地点:主要建设 5KW 成套光伏发电系统共 6套,10KW 成套光伏发电系统共 64 套,15KW 成套光伏发电系统共 58 套。建设地点位于平山县东回舍镇、上三汲乡、苏家庄乡、西柏坡镇等12个乡镇。
2.1.2 工期:7月底前完工
2.1.3 本次招标预算总金额:914.22万元 一标段最高限价:201.8964万元;二标段最高限价; 257.8364万元; 三标段最高限价:198.9441万元;四标段最高限价:255.5492万元。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
本工程分为4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光伏销售安装;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
3.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工程的投标;
3.1.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工程的承诺函;
3.1.6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按评标顺序确定中标单位;
3.1.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工程的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工程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按评标顺序确定中标单位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5-20 09:00至2020-05-26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6-09 09:00:00,地点为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 月 9 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建议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开始递交,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