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疫情黑天鹅在海外市场彻底爆发,70%依靠出口的光伏产业遭受巨大冲击,急需国内市场拉动需求为企业续血救命,同时,“放管服”如火如荼的有序推进,十四五临近,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开展,整个光伏产业的所有眼睛,都纷纷盯在了政策制定者身上。
一个字可以总结4月的国家级政策:大!
4月可以说是少有的政策大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的政策发布并不算密集,但每一条都是影响行业中长期发展方向的深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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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能源法。
能源法作为一部基本法,对整个能源行业可以起到‘准绳’、‘纲领’的基础作用,陆陆续续的搞了13年,依然不见正式文件,4月10日推出了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或许有望可以尽快落实。
现状而言,我国能源领域基本法基本处于长期的缺位状态,目前仅在电力、煤炭、可再生能源和能源节约四个领域制定了能源单行法律,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壮大,与传统能源之间的矛盾,在经济新常态、电力需求增长缓慢的背景下愈发突出和尖锐,急需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制定纲领和准绳。
征求意见稿中,可再生能源的字眼出现过25次以上,多次提及优先上网、保障消纳等痛点问题,虽然类似规定经常出现在中央与地方的各级文件当中,但写进法律,将拥有完全不同的意义。
用一个形象点的比喻:政策像是小学时班长制定的‘四做四不做’,而法律,则是一个小学的校规,违反这个可是真的要开除的。
二 定电价
4月2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出台文件,公布了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0.4元、0.49元;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
相比于去年,今年政策出台早了许多,也给光伏人更多的时间去准备今年的工作,户用八分也基本符合了行业的预期,政策出台的之后两天,光伏的上市概念股票大多飘红看涨。
三 放管服。
放、管、服或许是2020年开年以来,国家再经济领域最最重要的指示精神之一,各行各业少有能于此撇得开关系的,各部门也均出台了有关精神解读的文件。
4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 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简化许可管理、规范许可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三个方面明确了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具体措施。将使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在促进国家产业政策落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4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同样是在“放管服”的背景下,对招标工程的具体流程,作出了细致的规范和梳理。
地方政策
相比于四月的中央政策的大,地方政策像极了中央政策的补充与说明,其中,最重要,数量也最多的便是各省的平价、竞价通知。
四月里,重庆、河南、广东、江苏、上海、黑龙江、长沙、陕西、辽宁、陕西、青海、山东、吉林13个省市发布了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有关通知。各地项目均强调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保障性收购等应有之意。
除此之外,综合能源、风光互补、光储协调等,也被多地政府提及,上海发改委还特意强调了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明文光伏发电项目的土地、税费、变相收费、强制销售等阻碍光伏产业发展的非技术性成本因素,要重点核查
除此之外,江西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支持污水处理企业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为4月16日国家发改委政策《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补充,污水处理厂有可能成为光伏产业发展的一块新市场,目前还需进一步等待其他相关省份的具体政策出台。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