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三批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财建〔2020〕13号),并于2月25日在官网公布。
本次共71820个项目、近11.18GW光伏项目纳入补助目录,其中扶贫规模约7.05GW,将惠及7.18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加上前两批,共计超过21.8GW光伏扶贫项目纳入补助目录,其中14GW扶贫规模将享受补贴优先足额发放的“特权”。
从地区分布看,安徽有17714个项目被纳入补助目录,河北17200个项目紧随其后,云南、黑龙江、甘肃、辽宁、河南、江西入围项目数均在2000个以上。而对于贵州、江苏、广东、湖南等省份而言,入围光伏扶贫补助目录的项目数不超过10个。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地区实际建成的扶贫项目数可能并不少。以湖南为例,根据当地扶贫办于2018年9月发布的《关于全省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的公示》(链接:http://hnsfpb.hunan.gov.cn/hnsfpb/xxgk_71121/tzgg/201809/t20180928_5104607.html),全省共491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欲采用建设村级电站的方式实现脱贫,计划建设扶贫电站387MW。考虑到公示的电站规模多数在60-180kW,建设速度较快,正常情况下湖南省已基本完成扶贫电站并网工作。
如果没有纳入补助目录,贫困村、贫困户的收益如何保障?笔者尝试联系了其中几个贫困村。一位村干部告诉索比光伏网,该村拥有一座60kW村级电站,于2018年9月30日并网发电,过去一年累计发电超过4万kWh,但只能拿到约0.45元/kWh的电费(即煤电电价),国家补贴尚未到位。当地供电公司指出,该村扶贫电站尚未进入国家补助目录,无法拿到财政补贴。另一个村的村干部也表示,扶贫电站于2018年8月并网发电,电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但国家补贴还在等待有关政策。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有研究机构透露,许多省份光照资源很一般,但扶贫电站数量较多,且超过半数未纳入补贴目录,贫困村收益被迫减半,脱贫存在困难。多个县级供电公司营销部负责人也证实,对于没有纳入国家补助目录的电站,他们只能以煤电标杆电价结算。
电网公司相关人员指出,未进入目录的扶贫项目只能等待下一批补助目录发布,具体进度取决于各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情况。同时他强调,“这些都进了国家扶贫信息系统的,理论上应该分批可以获得补贴。”
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参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愿转为平价项目等项目可优先兑付补助资金,其他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按照相同比例统一兑付。对此,“智汇光伏”公众号发表文章指出,14GW扶贫规模预计每年需要补贴资金72-82亿元。显然,在补贴资金不足、部分项目拖欠超过3年的情况下,划出一笔资金给光伏扶贫让嗷嗷待哺的电站投资企业压力山大。但如果还有大批扶贫项目等待插队进入补贴清单,意味着补贴资金缺口还会进一步扩大,投资企业实际到手的补贴比例可能继续被压缩。
一边是贫困户、贫困村收益锐减的尴尬,一边是光伏企业补贴资金拖欠的困境。如何破局?期待相关主管部门做出最终决断。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