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意味着寒冬已接近尾声,春天的脚步已经近了。
和风送暖,万物生长。武汉战“疫”必将大获全胜,光伏的春天即将来临,且已端倪早现。
三部委:存量光伏项目可纳入补贴清单
立春到来前一天,2月3日,财政部官网发布了财建〔2020〕4号文件,即《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从完善现行补贴方式、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优化补贴兑付流程和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方面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健康有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问题,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三部委于1月20日联合制发的这一文件也给出了具体的解决路径。
《意见》表示,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录。所有可再生能源项目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填报电价附加申请信息。电网企业根据财政部等部门确定的原则,依照项目类型、并网时间、技术水平等条件,确定并定期向全社会公开符合补助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清单,并将清单审核情况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此前,三部委已发文公布的1-7批目录内项目直接列入电网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
除了将存量项目纳入补贴清单外,《意见》还明确提出支持户用分布式光伏发展。《意见》称,积极支持户用分布式光伏发展。通过定额补贴方式,支持自然人安装使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户用分布式光伏设备。同时,根据行业技术进步、成本变化以及户用光伏市场情况,及时调整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定额补贴标准。
三大重磅利好密集释放
事实上,积极推促平价上网时代的到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光伏发电主管单位于1月份密集释放了多项重磅政策,全力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春节之前,相关能源主管部门集中发布了3则重磅文件,分别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2020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10亿元补贴总额组织项目建设。
从内容上看,《办法》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项目的补贴方式,以及补贴资金来源等关键信息,《意见》则从四个方面对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进行统筹规划,《通知》则明确了2020年光伏新政框架,初步划定了补贴额度。
更重要的是,《通知》征求意见稿于1月23日下发,预示着经过一个月左右的意见征集后,正式版的2020年风电、光伏管理办法很有可能较2019年提前出台,预计将于2月末或3月初发布。
光伏相关利好的政策扎堆释放,彰显能源主管部门扶持、呵护光伏产业健康发展之心,预示随着2020年光伏新政的正式下发,随着武汉疫情在未来10-14天迎来拐点,全国的工业生产、人民生活恢复常态,光伏行业必将迎来久违的“井喷”。
光伏春天将临
疫情不改中国经济长期稳中向好的局面,疫情不改中国能源转型升级的大趋势,2020年光伏市场仍前景可期。
对于2020年的光伏装机市场,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勃华预计,2020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将出现恢复式增长,装机规模将达到约40吉瓦。“预计我国2020年的光伏建设和相关管理政策将在2019年年底或2020年年初出台。由于2019年政策落地时间较晚,接网、土地等手续办理需要时间,2019年的部分项目指标将可能转至2020年。”
资深业内人士表示,尽管为了战“疫”,大部分光伏企业延期复工,影响了生产进度,户用光伏的开展也受到阻滞,但相对于2019年光伏政策于5月末才下发,2020年光伏政策提前下发,将有效弥补政策“窗口期”产生的延搁。同时,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疫情也很快会扑灭。
众志成城,泰山可移!春天来临,万象更新,光伏必将焕发新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