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财政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发布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公告》。美东时间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
根据《协议》,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两年内,中国应确保,在2017年基数之上,扩大自美采购和进口制成品、 农产品、能源产品和服务不少于2000亿美元。
其中,在制成品方面,在2017年基数之上,中国2020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329亿美元,2021日历 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448亿美元。在农产品方面,在2017年基数之上, 中国2020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125亿美元,2021日历 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195亿美元。在能源产品方面,在2017年基数之上,中国2020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185亿美元,2021日历 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339亿美元。在服务方面,在2017年基数之上,中国2020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128亿美元,2021日历年 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251亿美元。
此外,在制成品方面,其中包含太阳能级多晶硅和其他有机与无机化学品、硬木木材、芯片(在美生产)和化学品,两年合计将基于2017基年的美国对中国出口增量777亿美元。
原文如下:
关于发布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公告
美东时间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发布《协议》中英文签字文本。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2020年1月16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见原文